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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兴国县高兴等24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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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镇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工作,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切实为县人民政府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决策依据,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根据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转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赣市自然资源办发〔20228号)要求,顺利完成兴国县高兴镇等24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基准地价是政府公示地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政府是推进政府公示地价体系的责任主体。及时更新兴国县高兴镇等24个乡镇基准地价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地价管理,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依据

(一)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文件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

3、《江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源办函〔2022109号);

5、《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赣市自然资源办发〔20228号)。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评估的原则。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二)坚持技术创新的原则。建立运用计算机管理地价的新模式,增强科技含量,提高成果质量。

(三)坚持政策衔接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新政策,确保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合理有序衔接。

四、更新工作目的和任务

1、工作目的。全面掌握当前高兴镇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市场发育情况,对上一轮的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土地价格体系。

2、工作任务。1)完善地价体系,按照商服、住宅等用地类型评定、划分更新范围土地级别。(2)建立兴国县高兴镇等24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数据库。(3)撰写兴国县高兴镇等24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4)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验收和兴国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3、更新范围。以高兴、古龙岗、兴江、梅窖、樟木、江背、兴莲、东村、社富、杰村、龙口、埠头、均村、永丰、隆坪、茶园、崇贤、方太、城岗、枫边、良村、南坑、鼎龙、长冈等24个乡镇圩镇规划区(更新范围应套合最新遥感卫星影像图,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潋江镇、经济开发区、昌赣客专兴国西站除外,县城规划区内基准地价更新已经制定并已颁布实施。本次更新基准日为202271日。

五、组织领导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的系统工程。为保障此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交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教科体局、卫健委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兴国县高兴镇等24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有关评审会的组织,成果报备等工作。县直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基准地价更新具体工作。

六、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291日年915日)

1、研究制定并下发兴国县高兴镇等24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2、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3、各有关单位安排一名技术骨干担任资料收集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资料收集。

4、分别召开领导小组和资料收集联络员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5、组织培训,主要为调查培训(包括土地定级调查培训和基准地价调查培训两部分),明确本次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评估资料的收集与调查阶段(2022916日年930日)

1、制订资料收集计划,编制调查表格。

2、确定调查方法。

3、资料收集。有关部门的资料由资料收集联络员负责收集,其他资料由课题组的外业人员实地调查取得。

收集的资料形成时段为201771日至20211230日,各相关单位联络员应将资料收集、整理好,于2022910日前报县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料提供单位及内容如下:

1)收集乡镇的自然、社会经济基础资料,包括2017-2021年人口资料、经济发展资料、统计手册,产业发展、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福利等基础设施情况,2017-2021各年度党委、政府工作报告等。

2)收集乡镇圩镇土地利用的现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卫星影像图)和规划资料,包括文本、说明、图件。

3)收集各种相关规划资料,包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2017-2021年近期发展计划、乡镇、集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旅游规划、生态规划、农业区划和综合开发规划等,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及中心村、行政村、移民点建设布点等情况。

4)收集建设项目用地规模、集约用地以及其他与土地利用有关资料。

4、地价调查资料审核,包括样本剔除的样本资料归类。

(三)资料分析、整理阶段(2022101日至1020日)

1、影响地价因素的选择,权重值的测定。

2、土地定级资料分析处理、分值计算、级别划分。

3、样点地价资料的整理,包括样点地价的测算、异常样点地价资料的剔除。

4、基准地价的评定。

5、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四)基准地价成果的整理阶段(20221021日至1110日)

1、整理成果图件,包括基准地价资料图和基准地价图的整理。

2、基准地价表和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的整理。

3、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五)基准地价的验收及公布阶段(20221111日至1130日)

1、举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征询各方代表对基准地价评定成果的意见。

2、成果验收和鉴定。

3、编印《兴国县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报告》一书。

4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布。

七、资金来源及监督

为保证全面及时完成此项工作,涉及的工作经费由各乡镇承担,标准参照江西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规定(乡镇面积5平方公里,费用35万元)执行。由作业单位与乡镇签订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合同,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任务完成。待作业单位完成更新成果并经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将工作经费拨付作业单位。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城镇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此项工作面宽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此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开展此项工作时间紧,时效性强,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按照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及时完成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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