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有效】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515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

生产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15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落实《宁都县乡村振兴蹲点调研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要求,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大托管”在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市场化水平方面的优势,切实提升粮油生产水平,推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围绕破解我县农业生产劳动力、品种、技术、装备、服务等制约瓶颈,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寻找一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路径。2024年,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县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11.3万亩;2025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县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19.1万亩以上;到2026年底,实现有条件的村全覆盖,力争全县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32万亩以上。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再委托给农业经营主体或者直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二)注重市场导向

遵循农业生产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培育、支持和引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管、收、烘干、加工、销售等托管服务。持续培育粮油种植大户,引导种植大户利用专业生产和规模经营优势,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强化资源统筹

整合社会化服务组织、机械化育秧中心、粮油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投公司等资源,推动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合作,为试点村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息发布、农资采购、品种遴选、生产指导、农机调度、保险信贷、订单农业、品牌打造等覆盖全产业链的配套服务。

(四)突出引导服务

加大政策扶持,充分调动农户、农业经营主体、村组织积极性,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大跃进”。持续优化市场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分工明确、协作有力、服务高效的托管服务机制,促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尊重农户意愿,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鼓励采取“两委托”方式,即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并明确农户保底收益,再由村集体将集中起来的耕地委托给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下同),签订托管合同。

(一)确定“大托管”试点村

1.开展调查摸底。对各行政村的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开展摸排,重点了解掌握粮油种植的地形地貌、托管面积、经营现状等情况。

2.村级申报。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村集体通过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拟定“大托管”方案或计划,明确托管地块及面积、托管方式、收益形式等,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3.县乡审核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上报的托管方案或计划进行初步核实,遴选好试点村后,于430日前统一将村级方案或计划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村级方案或计划进行统一审核,指导乡镇、村把好“大托管”方向,指导完善村级试点方案或计划,推动有序有力实施。

(二)选定经营主体

4.推荐经营主体。县里将遴选一批产业链条长、综合服务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经营主体名录库,公开推荐给“大托管”试点村。

5.组织开展洽谈。乡镇政府在遴选好本地经营主体的基础上,结合县级推荐,组织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户开展托管洽谈工作。

6.择优选定主体。村集体或农户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建立托管服务关系。

(三)开展托管服务

7.确定种植品种。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户根据托管服务协议,结合各村田块、气候等条件,提倡同一生态区域内集中种植12个粮油优势品种

8.引入金融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与保险机构对接,乡村两级为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等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切实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财农信贷通”“产业振兴信贷通”等各类贷款。

9.跟进配套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和乡村“大托管”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粮油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沟通对接,引入农资采购、良种良法、农机作业、农产品烘干、加工、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等产前、产中、产后相应配套服务,实现各类服务有效助力、相互促进。

四、重点措施

(一)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

继续推行“田管家智慧高标监管平台工程设施保险”模式,到2026年底前力争将2017年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田管家”智慧高标监管平台,提升建后管护水平。推行“小田变大田”改造,探索将“一户多块田”变成“一户一田”或“多户一田”,适当打破田埂,便于机械耕种。鼓励整乡(镇)、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或改造提升,力争项目区土地平整率达到50%以上。对无流转意愿但有种植意愿的农户,在不影响集中连片经营前提下,可以指定区域交由农户自行耕种。继续实施水利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加大山塘、蓄水池、提灌站和引水管道等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行全程农业机械化种植

加快引进一流农机企业落地,为全县农业生产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鼓励将高标准农田集中流转给种粮大户经营,全面推行机育秧、机插、机防、机收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紧盯关键薄弱环节,遴选推介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落实省、市对插(抛)秧机购置的累加补贴政策,积极争取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对机育秧、机插等农事服务环节给予作业补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粮油烘干加工能力

大力实施稻谷烘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引导各类主体添置谷物烘干机,分步解决当地粮食生产所需,努力实现烘干能力镇域间相对均衡。倾斜给予粮油烘干加工项目用地、金融、补贴等政策支持,在油菜籽烘干有缺口的乡镇重点添置稻谷油菜兼用烘干设备,到20243月底前添置稻谷油菜兼用烘干设备8套以上,年内完成潋江镇500吨烘干中心、高兴镇600吨烘干中心、永丰镇120吨烘干中心建设。推动25家小旧榨油作坊基本完成改造提升,添置低温冷榨、微波调香等新型榨油设备,解决出油率低、油品差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烘干机、榨油机等农机具实行重点推广农机具购置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粮食种植规模经营主体

制定扶持种粮大户政策措施,通过以大户招大户、“走出去”上门招引等方式,全力外引内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种粮主体,2024年、2025年和2026年,全县每年新培育粮油种植大户80户以上,2024年末,累计培育发展粮油种植大户达到1610户。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机械化育秧中心、粮油烘干中心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2024年、2025年和2026年,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每年增长8%以上。实施中央财政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单产能力提升、生产设施改善等项目,着力提高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创新“大托管”金融保险产品

按照中央和省、市级工作部署,积极争取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覆盖面,开展产粮大县水稻保险工作,实行完全成本保险1100/亩,由县财政兜底为水稻种植户(不含50亩及以上大户)办理水稻保险,帮助农民抵御种粮灾害风险,稳定种粮收益。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深入挖掘农业保险保单的增信融资功能,大力推广“农保贷”业务,推出与“农保贷”业务相衔接的专属信贷产品,完善“农保贷”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实行利率优惠,高效便捷地解决“大托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搭建“大托管”服务平台

依托全县25机械化育秧中心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乡村“大托管”服务中心、农机作业服务队等,共同承担农资集采、协助田地整理、统一种植品种、提供技术指导、对接保险服务、推动品牌建设等,构建全产业链农事服务体系。2024年完成高兴镇、永丰镇2A类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依托“田管家”信息平台,在全县推广应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系统,明晰承包地四至和空间坐标信息,方便农户查询托管信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延伸“大托管”服务链条

从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供应“五端”发力,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助力试点村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鼓励优质农产品企业在京东、阿里、抖音、快手、拼多多等知名电商平台建立旗舰店,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电商直播大赛;加强与抖音等知名直播平台对接,加快直播基地建设;加强建设盒马村、京东农场、深圳农场、天猫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等绿色直采基地,推动优质农产品进入高端商超和榜单餐厅销售,做大做强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引导试点村建设富硒、绿色、有机大米等优质种植基地,推进标准化生产,打造中国好粮油、江西好粮油等品牌,提高优质稻米市场售价。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容,指导创建期内的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相关记录,持续提升建设水平;稳步扩大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继续实施绿色有机农产品奖补政策,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推介力度,持续开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继续遴选命名一批绿色有机专营店,进一步发挥专营店线下体验、展示展销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基地等进行富硒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工作推进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从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供销社、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乡镇应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强化任务落实。要做实做细“大托管”试点实施环节各项工作,2024430前完成动员部署、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试点推进工作,2025年、2026年进一步扩大试点村范围,分批次稳步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财政、金融监管、供销联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

(二)强化政策落实

各乡(镇)要把“大托管”工作与推动粮食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规定,积极整合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大托管”试点村开展农田整治和宜机化改造,加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粮食烘干及仓储等设施建设,改善“大托管”示范基础条件。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重点向“大托管”试点村倾斜。充分利用低效闲置的学校、敬老院、农房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农机库棚,有效解决农机停放难题。

(三)强化宣传培训

各乡镇要采取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现场宣讲、举办讲座等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大托管”政策宣传,全方位解读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发挥基层组织功能,做好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引导农户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服务监管和质量监督。要因地制宜探索形式多样的“大托管”模式、路径,及时提炼示范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示范典型。

(四)强化督导调度

“大托管”试点示范工作列入深化改革开放行动、乡村全面振兴考核调度内容,纳入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调研指导内容,乡镇要加强对试点村的日常工作调度,保证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执行不力的,将进行通报,以切实保障“大托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正文下载: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