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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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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为县本级部门单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和协调;(二)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二)为各单位进驻的工作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 (四)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五)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六)对县、驻县部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进行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统一考核; (七)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我县招标投标市场交易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审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负责县本级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和监督; (九)负责对县招标投标中心的监管,对县招标投标中心组织的各类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督;(十)负责协调招标投标交易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有关职能; (十一)受理招标投标交易中的各种投诉举报,协调处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十二)负责县本级行政审批和招标投标交易的信息化(网络、网站)建设工作;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县行政审批和招标投标交易工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厅机关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含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兴国县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20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县行政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7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9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行政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79.9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7.9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57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支出8万元、医保支出9.2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63万元,养老保险金支出12.63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包括电费支出11万元、维修费、保安支出10万元、进驻人员管理费支出11万元、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工作经费60万元、业务费支出80万元、窗口相关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9.9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98.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63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430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省财政厅“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

2.公务接待费6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兴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行管委2017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