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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兴国县对接“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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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出台《兴国县对接“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建立了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现“市县同权”“市县同办”“市县通办”,进一步推动全市一体化集成审批,让企业群众办事实现“不出园、不出县”。为何要出台文件?对“市县同权”改革工作哪些任务目标?怎样建立改革工作机制,确保落实,惠及企业群众“不出园、不出县”就近办理业务?兴国县行政审批局专家温龙辉(现政策法规股股长)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1.问:什么是“市县同权”改革?

答:“市县同权”改革,是赣州市以“不破法规破常规”的创新精神,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将118个市级审批权限下放下沉至县(市、区),打破市县地域限制,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推动全市一体化集成审批,让企业群众办事实现“不出园、不出县”。

2.问:制定《兴国县对接“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赣州市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发〔20227号)、《兴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模范兴国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兴发〔20225号)文件精神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方便企业和群众更好更快办事为导向,全面承接118项“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实现市县一体化集成审批服务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县、不出园”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问:制定《兴国县对接“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赣州市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发〔2022〕7号)、《兴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模范兴国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兴发〔2022〕5号)等。

4.问:我县对接“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其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一是按标准及要求梳理各相关单位承接的118项“市县同权事项(其中直接承接类20项,实质性审核权承接类45项,服务窗口前移类53项);二是统一设立“市县同权”综合受理专窗,各相关部门安排审批人员按要求进驻窗口集中办公,实现市县一体化集成审批服务;三是对接市级统一“市县联动”审批平台,实现系统化、智能化审批服务;四是认真组织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培训;五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审批监管责任,完善审管互动机制,强化数据互通共享,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及能力。

5.问:“市县同权”改革事项主要分为哪几类事项,涉及哪些部门?

答:“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共118项,其中直接下放审批事项20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45项、窗口前移事项53项,共涉及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教科体局、县行政审批局等13个部门的事项。

6.问:现在“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是如何实现市县联动审批的?

答:将原来由市级审批事项分成直接承接类实质性审核权承接类服务窗口前移类等三大类事项,各单位依实际承接,各相关单位派驻审批人员至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市县同权”综合窗口,实现所有事项的集中收件与办件,对接市级建立的“市县联动”审批平台,实现系统办件、智能审批与数据推送,实现市县两级联动审批,各部门间的业务数据共享与业务监管,减少企业群众跑动办事,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