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0]4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要求
1.实现灵活就业的兴国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等),需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在系统登记了就业(灵活就业)。在兴国县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江西省户籍的改制国有企业、改制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在兴国县继续享受至期满。
2.实现灵活就业的兴国县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在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2年内,且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登记了就业(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时限办理申请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社保补贴申请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补贴不足1年的按4000元÷12个月×实际补贴月数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此前享受过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补贴期限)。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原则,过期不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补贴不足1年的按4000元÷12个月×实际补贴月数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同一人在用人单位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年限合并计算。
三、补贴申请地点及申请时间
1.申请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中心29号窗口。
2.申请时间:每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补贴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人员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1-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企业(个体户)或户籍所在乡镇(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详见附件3);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五、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2.未进行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未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
4.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合伙人以及经营主体投资人和担任经营主体法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管人员;
5.有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公积金的人员;
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区)要加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认定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县就业中心要指导各级就业之家通过抖音号、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让政策惠及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2.明确部门职责。各乡镇(区)要协助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协助核查申请人员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关。县就业中心要认真做好申请人员就业登记关、社保补贴资料审核关,社会保险、工商登记等数据比对关,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受理、审核、公示和拨付资金。
3.确保资金安全。申请人员要配合人社部门实地核查,对拒不配合核查、拒不提供真实资料的,取消补贴享受资格。对弄虚作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资料,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立即纠正、退回、停拨补贴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97-5307003。
附件:1.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灵活就业证明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
![]()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印发
附件1: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码 |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
|||||
|
家庭住址 |
|
灵活就业地址 |
|
从事职业 |
|
|||
|
困难人员类别 |
口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口失地农民、口低保人员、口残疾人、口脱贫劳动力、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口退捕渔民、口零就业家庭成员 |
|||||||
|
社保卡开户银行 |
|
社保卡账号 |
|
|||||
|
补贴起止时间 |
|
实际缴费金额 |
|
|||||
|
本人承诺:1、所填资料真实有效;2、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3、没有任何用人单位为本人缴纳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之一;4、本人不是任何经营主体的法人、股东、合伙人及投资人;5、本人未担任任何经营主体的法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管人员;6、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受理 意见 |
经初审,该同志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个月,补贴金额(大写): 受理人: 初审人: 年 月 日 |
|||||||
|
审核 意见 |
经审核,该同志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个月,补贴金额(大写): 审核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码 |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
|||||
|
毕业时间 |
|
毕业学校 |
|
|||||
|
家庭住址 |
|
灵活就业地址 |
|
从事职业 |
|
|||
|
社保卡开户银行 |
|
社保卡账号 |
|
|||||
|
补贴起止时间 |
|
实际缴费金额 |
|
|||||
|
本人承诺:1、所填资料真实有效;2、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3、没有任何用人单位为本人缴纳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之一;4、本人不是任何经营主体的法人、股东、合伙人及投资人;5、本人未担任任何经营主体的法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管人员;6、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受理 意见 |
经初审,该同志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个月,补贴金额(大写): 受理人: 初审人: 年 月 日 |
|||||||
|
审核 意见 |
经审核,该同志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个月,补贴金额(大写): 审核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灵活就业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月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未在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特此证明。
情况属实(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