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常发[2011]42号
关于免去卢永基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兴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31日决定:
免去卢永基同志的兴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兴国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11月14日
主题词:人事任免 卢永基 通知
抄送:县委及各部门、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协,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电视台。
兴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印发
共印1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