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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县全面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学生6000/生/年,不足100人学校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寄宿生200元/生的标准,2020年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11740.04万元(其中小学6378.03万元,初中5362.01万元),用于保障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仪器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校舍维修维护、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师培训、文体等活动等支出。
赣公网安备 360732023607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