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18 10:59:00

兴国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批准服务信息 办事指南 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实时公开 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2 办理过程信息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及时公开 兴国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3 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实时公开 兴国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4 批准结果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5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6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发改委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7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行政审批局 ■政府网站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8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备案结果、备案时间、备案文号、备案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行政审批局 ■政府网站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9 节能审查 审查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10 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生态环境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12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14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1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日期、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行政审批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16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招标单位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17 取水许可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行政审批局、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其他



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行政审批局、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其他



19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20 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投标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政府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网站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21 征收土地信息 征收土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其他


22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发改委、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其他


23 施工有关信息 施工管理服务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项目挂点单位 ■政府网站   
■其他



24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其他



25 竣工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审批(备案) 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等,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兴国县住建局等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其他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