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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峰集团兴国萤石精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12 12:01:00

我公司委托赣州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峰集团兴国萤石精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如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链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pan.baidu.com/s/1oGdTKDQcDcAxFCwgWAmyXQ?pwd=tkqb提取码:tkqb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途径:前往我单位获取,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南区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下载,网址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ganzhouhuanan@126.com

2、公众填表自行打印,寄至: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南区江西重峰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又斌联系电话15607076180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重峰集团兴国萤石精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1)

江西重峰集团有限公司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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