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5305368
通讯地址:兴国县行政审批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342400
项目名称: |
赣州泰鑫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吨塑料门窗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赣州市兴国县经济开发区模范大道35号院内 |
建设单位: |
赣州泰鑫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腾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投资80万元,租赁兴国城投正源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赣州市兴国县经济开发区模范大道35号院内厂房,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主要布置办公区和生产区,生产区设置注塑区、破碎区、原料区、成品堆放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门窗塑料配件产生的注塑废气、臭气浓度、破碎粉尘。 ①注塑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主要为将塑胶粒加热至熔融状态,然后注入到模具中。当塑胶粒(PP塑料粒)加热至熔融状态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92 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非甲烷总烃产生系数为2.7kg/t-产品。项目注塑产品约为80t/a,则本项目PP塑料粒注塑工序中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216t/a,产生速率约为0.09kg/h;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风量3000m³/h,收集效率90%)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效率约为65%,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烟囱(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68t/a;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22t/a。 ②臭气浓度 本项目在注塑工序会产生臭气浓度,由于臭气浓度无量纲,本次评价不进行定量分析;类比同类型项目,生产过程中臭气浓度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同时加强管理,设置车间换气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其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2000(无量纲),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破碎粉尘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经碎料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边角料及次品产生量极少,约5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中废PE/PP干法破碎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为375克/吨-原料进行计算,则破碎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约为0.001875t/a。粉尘产生量极少,要求碎料机置于独立车间,作业时加盖,作业结束后先静置一段时间后再开盖,并及时清扫周围,可有效控制粉尘产生,降尘约80%,则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375t/a,粉尘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用水包括注塑冷却用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等环节。 (1)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员工7人,年工作300天,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依据《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7)并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员工生活用水以50L/天•人计,则员工生活总用水量为0.35m³/d,105m³/a,排放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28m³/d,84m³/a。生活污水成分较为简单,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2)冷却用水 本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采用间接冷却,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量为60m³/d,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量即可,补充水量按2%的循环水量计,则项目冷却用水量约360m³/a。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主要为注塑机、碎料机、拌料机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70dB(A)~80dB(A)之间。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可有效防止噪声污染。 为使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的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 ②加强门窗的日常管理,合理安排非连续性生产设备运行;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③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地减少流动噪声源。 从总体上来说企业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各项噪声减缓措施,产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产生情况分析如下: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为纸屑、塑料袋等,产生量按 0.5kg/人•d 计,本项目定员7人,年运行300天,经计算,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0.0035t/d,年产生量为1.05t/a,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化粪池污泥 化粪池污泥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渣,化粪池沉淀污泥产生量按0.08kg/人·天计,含水率90%,则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0.168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包装材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4t/a,主要为纸箱,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4)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参考同类型项目,活性炭吸附能力为1t活性炭可吸附250kg挥发性有机废气,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削减量为0.146t/a,则本项目废活性炭(含吸附量)产生量为0.73t/a,废活性炭属危废,危废编码为HW49(代码900-039-49),因此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废机油 项目在设备维护保养时需使用少量机油,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机油产生量为0.01t/a,属于危险废物编码HW08,危废代码900-214-08,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废油桶 项目日常维修保养设备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桶,该部分固废产生量约为0.005t/a,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HW49类其他废物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建设单位应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收集,由于产生较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④废含油抹布、手套 在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含油抹布,属于“HW49类其他废物”中的“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900-041-49)。废含油抹布产生量约为0.001t/a,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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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