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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盛荣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6-03 15:53:28


本人李盛荣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编号:赣(2020)兴国县不动产权第013675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盛荣

日  期:20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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