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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凡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1-21 16:14:10

本人曾凡城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编号(2020)兴国县不动产权第010291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凡城

期:202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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