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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卢敬飞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1-03 10:34: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兴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用卢敬飞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

卢敬飞兼职仲裁员期为五年,自2025121日起计算。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3


信息来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信息制作:陈亮全、吕超

审核校准:吕  果

责任编辑:周加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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