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对2024年1月1日以来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审核,现有江西海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13名员工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拟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19500元。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5年01月13日至0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797-5324868、5307003。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制作:黄弋娟
审核校准:蔡彦平
责任编辑:刘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