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本单位于2024年6月3日发布了《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止2024年6月5日下午17时30分,在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
1.江西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江西卓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江西红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4.江西永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6.江西世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请各被征收人于2024年6月14日下午17时30分前,从上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共同协商选定壹家作为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并将协商选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单位(联系地址: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联系人:王为,联系电话:13970750050 )。
三、如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内协商不成或未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本单位,本单位将按“一户一票”的原则,安排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6月17日下午17时30分向被征收人发放并回收选票,由被征收人从上述评估机构中投票选定壹家评估机构,被征收人逾期不提交选票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本单位将在2024年6月18日上午10时在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进行唱票、统票,唱票、统票全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达到被征收人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且有效得票数过半数的壹家评估机构,即选定为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四、如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少于三分之二,或投票结果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有效得票数过半数),本单位将在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方式确定壹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摇号、抽签全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
特此公告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