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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来源: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6-07 09:46:36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本单位于202463日发布了《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202465日下午17时30分,在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

1.江西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江西卓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江西红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4.江西永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6.江西世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请各被征收人于2024614日下午17时30分前,从上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共同协商选定壹家作为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并将协商选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单位(联系地址: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联系人:王为,联系电话:13970750050 )

三、如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内协商不成或未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本单位,本单位将按“一户一票”的原则,安排工作人员于202461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617日下午17时30分向被征收人发放并回收选票,由被征收人从上述评估机构中投票选定壹家评估机构,被征收人逾期不提交选票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本单位将在2024618日上午10时在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进行唱票、统票,唱票、统票全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达到被征收人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且有效得票数过半数家评估机构,即选定为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四、如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少于三分之二,或投票结果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有效得票数过半数)本单位将在2024619日上午9时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方式确定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摇号、抽签全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

特此公告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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