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我来画非遗·我来写非遗·我来摄非遗”兴国县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兴国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5-09 11:18:17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艺术与非遗的跨界互动宣传展示兴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时代精神风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来画非遗·我来写非遗·我来摄非遗”兴国县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围绕“我来画非遗·我来写非遗·我来摄非遗”为主题,以兴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主要内容进行创作,展现兴国县非遗保护的成果、传承人坚守传承精神和兴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非遗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教科体局、县文联主办县文化馆、县美术家协会、县书法家协会、县摄影家协会承办,相关非遗行业协会协办。

三、征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展览时间2024年6月8日。

四、征对象

年满18周岁兴国籍公民,包括县美术家协会、县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

五、参赛要

(一)作品内容

聚焦习近平文化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结合兴国县非遗项目和优秀代表性传承人,用美术、书法摄影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语句、兴国非遗故事等,全面呈现健康向上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二)作品形式

1.美术作品: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漆画等,人物、山水、静物、场景等题材均可。作品画心不超过200cm×200cm,无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需粘贴作品登记表(附件2

2.书法作品:只接收软笔书法,作品尺寸原则上不超过6尺宣纸。要求竖式,无需装裱,书体不限(不收册页、手卷,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作品背面右下角需粘贴作品登记表(附件2

3.摄影作品:投稿作品单幅和组照均可,彩色和黑白均可。一律以高清电子版形式提交,格式为JPG格式(统一文件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文件大小不得小于 5M。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处理)。

)投稿要求

投稿人递交原作参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部分优秀作品由兴国县文化馆收藏,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和适当收藏费。主办单位对所有入展作品享有生态公益宣传等非商业使用权(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署名权),包括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相关宣传等,不再另行付酬。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相关规定。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六、作品评选

本次比赛将邀请美术、书法、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一等奖3名,其中美术、书法、摄影各1名,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名,其中美术、书法、摄影各2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9名,其中美术、书法、摄影各3名,各奖励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200元。以上奖金不含收藏费。

七、投稿方式

书法作品交至县书法家协会,联系人叶雪明13576687655

美术作品交至县美术家协会,联系人:肖金福13767762012

摄影作品交至县摄影家协会,投稿邮箱:474640365@qq.com

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始真实创作,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附件1.兴国县县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汇总表

          2.“我来画非遗·我来写非遗·我来摄非遗”兴国县美术书法摄影大赛报名表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