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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王君等人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1-01 16:43: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兴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续聘刘和亲3名人员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王丽云6名人员为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仲裁员。名单如下:

刘和亲、胡崇任、钟慧3人兼职仲裁员续聘期为五年,自20241月1日起计算;王丽云、肖敏、王君、谢孝通4人专职仲裁员续聘期为五年,自20241月1日起计算张嘉良、邱建2人专职仲裁员聘任期为五年,自2023111日起计算

                   兴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111日


信息来源:劳动监察局

信息制作:王君、陈亮全

审核校准:吕果

责任编辑:刘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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