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告
兴市监信罚告〔2022〕3号
兴国县欧阳榜发农资经营部等13户企业:
经查,兴国县欧阳榜发农资经营部、兴国县杰上砖厂、兴国县小洞围下采砂场、兴国县海芬油漆经销部、兴国县玉连废品收购部、兴国县长兴机砖厂、兴国县小红网吧、兴国县仕文家具厂、兴国县高兴镇昌盛生猪定点屠宰场、兴国县山杉采石场、兴国县小彬大药房、兴国县刘小平农资店、兴国县小谢油漆店等13户企业,2019、2020年度两年未报送并公示企业年报,且从未申报纳税或两年以上未纳税,也未在我局办理注销登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了《告知书》的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公告发布期间或发布结束之日起,六十日或六十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兴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兴国县人民法院或于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发布期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0日
联 系 人:曾赣群 吴姗洁 联系电话:531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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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