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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9-29 16:48:51

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县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压实餐饮经营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我县餐饮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入店人员管理,申领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落实戴口罩、“一测一扫三查验”(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一米线、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规定时效内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进入。如发现扫码为黄、红码人员,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严格做好经营场所环境管理。严格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杀工作,消毒消杀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并做好记录;确保经营场所风换气,卫生间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落实宴席报备程序。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从严审批。城乡居民在餐饮服务单位举办50人以上宴席的,要填写《举办宴席报备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备,承办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持签署社区、村(居)委会同意意见的《举办宴席报备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在宴席举办时负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举办300人以上宴席的,须向县指挥部报备;举办500人以上宴席的,还须向市指挥部报备。

四、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并做好体温记录。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烧、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及时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从业人员要求勤洗手、穿工作服、戴口罩,接种疫苗,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并记录。

五、落实文明用餐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醒消费者就餐时保持距离,要提供公筷公勺,食品要生熟分开,禽类、猪肉、海鲜要高温加热,烧熟烧透,充分杀死病毒。按规定做好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防止病毒感染。

违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查处。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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