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兴国县公共自行车停止运营公告

来源:县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5-26 10:56:43


尊敬的公共自行车用户:

兴国县公共自行车项目自建设投用以来,在倡导绿色出行和节能减排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按照合同约定运营服务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由于受共享电动车冲击影响,自行车使用频率大幅下降,经研究决定,公共自行车将于2022年5月31日起终止运营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前,持卡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车卡(他人代办除以上所需材料,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花园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办理押金退还业务。

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请广大用户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服务时间: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0797-5275757   

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