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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4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9-17 10:30:55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兴国县樟木乡卫生院:(1)废水处理站无运行记录。(2)医疗废物每周由赣州市威绿达公司转运处置一次。

二、整改情况:乡镇卫生院规范分类处置医疗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沟通协商,按相关规定48小时内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樟木乡等所有乡镇卫生院已完成医疗废水设施建设并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监测。

三、验收情况:乡镇卫生院按相关规定48小时内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已完成医疗废水设施建设并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监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卫健委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917日至2021923日,共7日。

受理部门:县卫健委

联系电话:0797-5322715

联系地址:潋江镇凤凰大道105号

兴国县人民政府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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