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兴国县稀土矿山治理整改情况存在不全面的问题:根据询问县自然资源局和提交的销号台账,2019年4月提交了补充销号台账,但未见销号批复。
二、整改情况:
已补充2019年10月16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赣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完善了销号台账。
三、验收情况:
已整改到位,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国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3日,共7日。
受理部门: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5322396
联系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
兴国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