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gguo.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指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侦查手段、敏感性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公开内容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概况信息

包括:本级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3、政策文件

4、工作动态

5、财经信息

5、年度报告

(二)公开的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采取在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gguo.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和一些会议、文件、便民手册及公告栏、横幅、LED电子屏等方式公开,便于公众更多途径获取信息。

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xingguo.gov.cn/xgxxxgk/xg53332/list.shtml),公众可通过兴国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使用方法:栏目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概况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和“年度报告”部分,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子类或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 #40;& #41;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地点、时间

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五福路68

联系电话:0797-5322415

邮政编码:342400

电子邮箱:xgscjg@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填写《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单位领取,也可以在本页面下方附件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链接http://www.xingguo.gov.cn/xgxxxgk/xg8261/ysqgk.shtml

2)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单位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4个工作日)。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7-5322415

通信地址:兴国县潋江镇五福路68

邮政编码:342400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