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兴国县推动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月28日
兴国县推动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家居消费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家居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97号)文件要求,全面激发农村家居消费潜能,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家居消费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整合省、县两级商务发展资金,在全县开展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形成全县家居下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以刺激农村家居消费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更好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产业升级需求。
二、工作措施
1.打造农村家装样板间。在城镇商贸中心、家居卖场、建材市场、新农村建设点、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打造家装样板间或厨卫局部改造样板间等体验式消费场景,突出农村特点、突出本地特色、突出实用实惠,为农村消费者提供“身边”的家装方案。对打造家装样板间的市场主体按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出的40%,成套样板间补贴总资金不超过10万元,厨卫局部样板间补贴总资金不超过2万元)。
2.举办家居下乡促销活动。至少举办1场巡展促销活动,确保巡展促销活动至少覆盖高兴镇、古龙岗镇、江背镇、城岗镇、永丰镇、均村乡、崇贤乡、社富乡等8个重点乡镇。组织和指导家居企业,制定适合农村市场的家具、家电、厨卫等家居产品或家装方案,推出家居下乡消费套餐包,推动更多物美价廉的耐用家居消费品进入农村家庭,对活动主办方可按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通过电商直播等线上渠道,推进家居下乡促销活动,形成线上展示、线下体验、直播推广的一站式消费模式。
3.发放家居消费补贴。结合打造农村家装样板间、开展家居下乡巡展、家居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活动,对购买相关家居产品或家装服务的消费者,通过发放满减消费券等方式给予补贴,原则上消费券抵扣比例最高不超过20%。用于发放消费补贴的资金不得低于支持资金总额的70%。组织和指导家居企业及行业协会联合开展促销活动,形成优惠叠加效应。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圆满成功,要充分发挥我县促进商贸消费提质升级工作专班作用,根据责任分工,强化集中调度,瞄准靶心,联动发力,高质高效推动全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
2.加强资金支持。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家居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97号)文件要求,我县作为2024年全省家居下乡试点县,需配资500万元作为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县财政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全力支持家居下乡试点工作。
3.规范资金使用。成立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的家居下乡试点专项工作资金的监督机构,强化对资金的监管,加强资金审核、定期调度和绩效评价,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4.确保试点成效。县商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独立第三方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全过程监管,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经验,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推动落地见效。
正文下载:关于印发《兴国县推动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