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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兴国县2023年新建和整治山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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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驻县)各有关单位:

《兴国县2023年新建和整治山塘工作实施方案》已202319日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兴国县2023年新建和整治山塘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上级关于坚决推进万座重点山塘加固整治决策部署,坚定执行《江西省坚决推进万座山塘加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山塘灌溉效益,消除山塘安全隐患,进一步构建保障有力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以争创“第一等工作”的使命担当,聚焦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尽快解决重点山塘防洪安全为主要目标,以乡镇为单位,消除重点山塘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水平,提升山塘蓄水能力和灌溉效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同时,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落实主体。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村组集体等山塘所有人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发挥村组集体等山塘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确定实施主体,构建政府、村集体和农民等多方共建共享共管格局。

——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坚持统筹谋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分析梳理山塘安全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山塘的特点,按照轻重缓急、标本兼治的要求,分类提出对策措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先行整治加固“头顶一盆水”和具有重要生产、生活保障功能的病险山塘。

——明晰产权,乡镇统管。按照已划定的山塘管理范围,以国土三调成果为依据,开展不动产登记,明晰山塘产权;根据山塘大多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客观实际和公益性强的特点,在保证产权人权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全面落实乡镇统管责任。

(三)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建山塘35座,整治山塘111座目标任务具体详见附件12)。通过加固整治,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三个责任人”落实到位,运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构建工程安全、管理高效的重点山塘防御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山塘维养、灌渠管护、灌溉管理一体化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山塘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山塘工程效益,全面提升减灾抗旱能力,提高农田灌溉用水保证率。

1.新建及整治对象。根据2022年干旱缺水现状以及组织对全县523座山塘进行安全评估鉴定情况,其中,2023年计划新建山塘35座,鉴定需整治的危险山塘(三类坝)共43座,病险山塘(二类坝)198座。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计划2023年整治111座。

2.新建及整治内容。以除险加固建设为主,兼顾清淤扩容。重点对存在问题的溢洪道等内容进行除险,对大坝进行加固处理和坝体反滤排水;对2022年干旱期间出现干涸的山塘开展清淤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对库容较大、坝高较高、灌溉面积较大的山塘可以适当增加建设内容和提高建设标准,适量打造精品。对水质存在问题的,借加固空库的时机进行消毒处理,改善水质,禁止肥水养鱼和畜禽养殖,特别是作为饮用水水源的山塘,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要求保障水质安全。对农业产业基地内及乡村振兴建设范围内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山塘,结合乡村振兴按照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进行整治。

3.新建及整治时限。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压茬推进山塘加固整治,确保2023年汛期前全面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所有新建山塘、山塘整治项目在2023年主汛期前全面完工并验收;2023年度新建和整治山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山塘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实施方案。乡镇为单位,根据新建规模、病险程度、综合效益等进行统计,分类建立台账,考虑本地灌溉现状,科学编制山塘新建和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新建的山塘统一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进行项目选址及设计方案编制

(二)落实相关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主开展整治,各乡镇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城投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项目的施工建设;县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监管主体,负责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管。

(三)建立长效机制。山塘事关公共安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建管并重,严格落实当地政府主体责任,按“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山塘三个责任人,建立健全长效的良性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山塘巡查和日常管护,加强山塘防汛体系建设,确保每一座山塘“三个责任人”从“有实”向“有为”转变。各乡镇应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将部分重点山塘纳入农田水利设施骨干工程管护名录,落实重点山塘管护经费,推行重点山塘物业化管护全覆盖,实行农田水利设施常态化维养,全面提升山塘安全管理能力。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城投公司、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相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及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国县2023年度新建和整治山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设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各单位和相关乡镇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乡镇要参照成立山塘整治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举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明确工作责任。农业生产灌溉是民生大事,各成员单位要厘清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抱着为民谋长远的态度切实抓好新建和整治山塘工作,确保我县2023年度新建和整治山塘工作顺利推进。县发改委负责工程项目审批、立项、协助做好国家省市有关资金申请等工作。县财政局按规定拨付、监管专项资金,并做好工程建设投资审核和结算审计等工作。县水利局牵头做好项目推进各项事务,负责工程项目建设选址、设计、查勘、质量、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城投公司负责新建和整治山塘的项目建设任务,并按进度实时拨付工程款。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的调规与供地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各乡镇做好农业灌溉配套建设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工程涉及林业用地与林木采伐指标审批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环评方案审批等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职责的相关审批事项办理。县公安局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打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非法行为。各乡镇要成立山塘整治工作专班并由专人负责,加大山塘建设推进力度,做好项目设施用地占补平衡、征地、拆迁、青苗等附属物补偿、工程建设等有关纠纷协调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3.加强工作调度。县水利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调度,成立由联系各乡镇的挂片领导为组长,所在股室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片区督导组,负责各乡镇山塘新建和整治项目的督导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山塘建设和整治的重要性,在依法依规和保证质量的同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努力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严格质量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把山塘新建整治工作作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县2023年度新建和整治山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督促各乡镇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完成工程项目验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及时给予协调指导,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将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附件:1.兴国县2023年度新建山塘任务汇总表

2.兴国县2023年度山塘整治任务汇总表

附件1.兴国县2023年度新建山塘任务汇总表

附件2.兴国县2023年度山塘整治任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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