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让更多城市棚户区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对城区富源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攻坚行动工作进行集中推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与征收范围
目标任务:富源街棚改攻坚行动任务79户,占地总面积约924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1030平方米。所有征迁任务户数在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搬迁腾房。
征收范围:东至滨江大道,南至棚改已征收地块,西至十字街,北至老东街。
二、征收原则、方式及补偿标准
征收原则: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征收方式:由征收部门县住保中心负责依法征收程序的指导到位、征迁过程中政策把关和征迁档案管理等工作;由城市社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富源街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房屋动迁、补偿资金拨付、房屋拆除和社会维稳等具体工作。采取任务包干到组的方式,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补偿标准:参照《兴国县东街、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兴府办字〔2017〕12号)文件标准。
三、组织机构
总 指 挥:邹芬芬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曾春生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茶根 县政府副县长
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城市社区、乡镇部分优秀后备干部组建富源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工作组。
(一)办公室(含财务、档案管理)
主 任:王 捷
副 主 任:王永禄、罗观树、卢 坚
财务复核:县财政局选派1人
工作人员:陈其辉、涂金琳、易青云
财务人员:县住保中心、城市社区各选派1人
主要职责:根据攻坚工作要求,做好日常事务安排、调度和落实;负责棚改攻坚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有关文书、方案的起草和拆除的资金筹集、资金审核、资金拨付、账目完善、财务整理归档(含电子档案);负责棚改攻坚工作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
(二)土地房屋征收组
组 长:王永禄
副组长:赖炜平
成 员:各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组织征收工作人员培训,按程序办理征收有关手续,调度推进征收安置工作,对征收补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查审核,对征收补偿安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将收回的被征收人产权证到登记机构进行注销;负责该改造范围具体征收实施动迁工作、组织返迁安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改造范围内市政设施拆移相关事项,负责弃房拆迁工作;做好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
土地房屋征收组下设:认定小组、审核小组、动迁组、拆除安置小组
1.认定小组
组 长:王 捷
副组长:曾繁根、朱仕华
组 员: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办、县住保中心、城市社区各选派1人
职 责:对征收补偿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研判,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处理意见;对未经登记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出具认定意见书。
2.审核小组
组 长:卢 坚
副组长:朱仕华
组 员:王 为、吕纲海、张 琴、罗海林
职 责:及时受理测绘、评估、登记申报工作,负责评估、测绘联系工作;对认定、测绘、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并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结果和各动迁组申报的附属设施项目经核定后无异议的,及时核算补偿款并组织签订好协议,同时办理好资金发放凭据交于资金发放小组,做好档案、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
3.动迁组
动迁一组:组 长:张小荣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二组:组 长:邹春鸣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三组:组 长:杨 锋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四组:组 长:朱贤文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五组:组 长:王万福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六组:组 长:黄必鑫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七组:组 长:钟隆洲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八组:组 长:李林法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九组:组 长:庄 剑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动迁十组:组 长:许正灯
成 员:抽调后备干部2人、社区联络员1名
职责:入户宣传,进行动迁工作。对需认定研判的被征收户报请认定小组进行完善研判认定,对已做好工作的报请审核小组完善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健全被征收户的档案及留有房屋状况影像资料交于审核组保全存档,做好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记录,督促征迁户按时搬迁交房,并做好后续依法征收的相关工作。
4.房屋拆除小组
组 长:张小荣
副组长:曾繁根、陈永红
成 员:县综合执法办、城市社区各选派1人、县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通服公司、拆除公司
职 责:负责棚改区域内的管线迁移工作,负责对已验收交房符合拆除条件的房屋组织拆除公司予以拆除到位。
(三)宣传工作组
组 长:练卫灵
副组长:魏凡翔
成 员:县委宣传部报道组、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做好征收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扩大群众知晓率,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司法保障组
组 长:刘庆红
副组长:邱国林
成 员:公安民警2名,县司法局、县住保中心、城市社区各选派1人,律师团队
主要职责:负责征收法律文书起草,征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合法性审查,为棚改攻坚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做好棚户区改造的风险评估工作;对棚户区改造期间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及时处理;做好改造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四、工作流程
1.人员培训;
2.入户宣传;
3.房屋测绘(附属物、附作物登记);
4.信息沟通、反馈;
5.协议签订;
6.腾房、交房验收;
7.发放补偿、补助、奖励;
8.房屋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攻坚工作组要压实责任,既要细化分工,又要密切合作,形成攻坚合力。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讲政治贯穿于征迁攻坚行动始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攻坚行动高效推进,高质量完成攻坚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动员。宣传工作组要加大攻坚行动的宣传引导力度,扎实做好征收政策的宣传解读,扩大群众对征收政策的知晓率,创新宣传形式,努力营造群众理解、社会支持、被征收人配合的浓厚氛围。同时,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被征收人的思想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切实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为顺利完成此次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严明工作纪律。抽调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实行签到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全体攻坚行动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严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按程序实施征收工作,严格落实征收政策和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工作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违反规定进行补偿或者侵占、挪用、截留征收补偿款的行为,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四)加强督导调度。各攻坚工作组根据工作职责任务实行包干到底,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日调度、日推进、周通报”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实行挂图作战。管线单位要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签订一户拆除一户,确保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六、任务分配及考核制度
1.任务分配。各组任务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2.考核制度。本次集中攻坚期间,对抽调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参与攻坚行动工作人员参照原脱贫攻坚下乡补助的标准据实发放补助,统一在攻坚行动工作经费中解决。对征收动迁组按签约、腾房、拆除等进度进行综合排名考核,在2023年1月10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任务的,对完成动迁任务的动迁小组给予30元/平方米工作经费奖励;在2023年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任务的,对完成动迁任务的动迁小组给予20元/平方米的工作经费奖励;工作经费奖励在2023年2月底房屋拆除后予以兑现,未按时拆除的,不予奖励;评选先进个人20名分别奖励3000元。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向县委推荐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中行动不力、作风不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工作组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征公职人员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对抗征收行为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约谈并采取组织处理。
七、经费保障
县财政要及时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将资金拨付到城区富源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专账上,实行专款专用,并统筹安排好征迁工作经费和指挥部办公经费,切实保障城区富源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