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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高效完成城镇脱困解困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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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为做好城镇脱贫解困成效验收评估工作,江西省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西合一云数据科技有公司对我县城镇脱贫解困对象进行评估,此次第三方评估组以抽样的形式对城市社区271户607人城镇贫困群众上门上户进行脱贫成效评估。其中抽样名单长征社区56户104人、滨江社区37户79人、东河社区25户49人、西街社区39户129人;备选名单西街社区49户66人、南门社区65户154人,本次主要评估内容为2018年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开展以来的政策落实和干部结对帮扶情况。
一是基本生活保障。2018-2020年城镇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分别为580元、640元、705元,发放城镇低保金4851.794万元,其中2018年发放1675.4150万元,2019年发放1483.6248万元,2020年发放1692.5214万元2018-2020年按照每人每月60元、70元的标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99.3712万元,其中2018年发放692.7542万元,2019年发放871.590万元,2020年1-10月发放1193.498万元。2018-2020年按照每人每月755元、835元、915元落实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11.819万元,其中2018年发放36.567万元,2019年发放38.169万元,2020年1-10月发放37.083万元。2020年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576.855万元。2018年机构抚养孤儿、城镇散居孤儿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730元落实;2019年、2020年机构抚养孤儿、城镇散居孤儿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950元。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按月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2020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
二是合理利用新媒体技术,推动信息共享。建立了民政、人社、应急、教育、卫健、医保、住房、残联、网信等部门,以及慈善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定期分析比对相关信息,强化主动发现。对低保边缘易致贫户,以及收入不稳定的易返贫户等四类对象进行逐户逐人摸排核查,建好工作台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保障。对城镇贫困群众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同时提高了救助时效和精准度,进一步减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缩短程序间隔,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畅通求助渠道,“两不愁三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救助电话、邮箱、地址等,并通过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益号等公布救助政策和方式,建立方便快捷可及的线上线下救助渠道。
三是提高保障标准和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力度。我县逐年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现城市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65元、995元,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护理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3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0元和70元,机构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600元和1200元;城镇贫困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全部参保,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的目标要求。
四是持续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力度。首先优化大病保险政策。将大病保险起付线再降低50%,为5000元,提高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的报销比例由50%至65%。其次将常见、多发的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下放至乡镇医疗机构。截止到2020年11月底,全县城镇贫困群众享受“四道医疗保障线”住院报销1091人次,医疗总费用830.89万元,个人自付80.98万元,自负比例为9.75%,慢性病认定750人次。对全县所有城镇贫困群众进行了身份标识。全县城镇贫困群众均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财政代缴。
五是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保扶持力度。我县每年固定举办春、秋季招聘会,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期间,在各乡镇(区)举办了20余场线下小型招聘会。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招工工作网络微信群,通过村组干部和帮扶干部点对点精准发送我县企业用工信息、用工政策。全面覆盖工会帮扶,县总工规范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对困难职工做到了应建尽建。
六是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我县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紧紧抓住“两不愁三保障”中义务教育有保障,“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因贫失学辍学”这一目标,全力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通过各种措施全力劝返,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零辍学。同时开辟“模范兴国”APP学习通道、搭建“兴国县教科体局线上学习平台;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学生解决收看终端和流量资费问题。实现了“不漏一生”“不丢一人”的教学效果。
七是持续加大住房保障住房安全。县住建局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城镇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给予优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注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分配和和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八是开展防贫保险确保脱贫。县财政出资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合作签订防贫保险协议,将全县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防贫保险对象范围。
通过评估,兜底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住房保障、困难职工救助等政策基本全覆盖和落实到位,群众对干部结对帮扶满意度达100%,兑现了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