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定贫困户收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2020年有30家新建(新认定)扶贫车间符合补贴条件,拟同意拨付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600000.00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5322113;5324868
附件:1.兴国县2020年新建(新认定)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公示表。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兴国县2020年新建(新认定)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