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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兴国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集意见的反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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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兴国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完善和科学,县妇联自4月20日至5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县讲意见反馈予以公示。

2022年6月20日

兴国县妇联

附件:两规划征求意见函反馈汇总表


两规划征求意见函反馈汇总表

序号

单位

意见

是否采纳意见

不采纳原因

备注

1

民政局

一、对《兴国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的修改建议

1、《兴国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第7面第七行、到数第二行以及第30面第六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议修改为“县、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三级”;

2、第47面第六点“保障妇女发展经费支持。”第一行“各级人民政府将实施规划工作及监测评估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议修改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将实施规划工作及监测评估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对《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的修改建议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要求:“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预防和干预学生过度使用网络。”、“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相关责任部门应开展网吧专项检查,整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建议这两点内容增加到第《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第15面第10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段落里。

2.根据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考评工作要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范围应扩大到10周岁以上,放宽对救助对象户籍、家庭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建议《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第2627面第7点“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第五行“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实现0-8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建议年龄扩大到0-10岁。

3.《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第27面第9点“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第五行““四点半课堂”这几个字建议删除,现在随着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落实,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内设立的““四点半”课堂(学校)”已基本上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了。

4、《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第29面第13点“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第六行“乡镇童伴之家建设”建议修改为:“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服务场所建设”。

5.《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第4142面第8点“完善落实监护制度。”第六行“村(居)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切实做好儿童面临监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报告工作。”,儿童督导员是乡镇一级设立的,儿童督导员四个字前面加上“乡镇(城市社区)”。

一、对《兴国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的修改建议:第1点采纳,第2点不采纳。

二、对《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议稿)》的修改建议:12345点全部采纳

1条未采纳:在保障妇女发展经费支持中,“各级人民政府将实施规划工作和监测评估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议改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将实施规划工作和监测评估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们认为前者表述涵盖面更广。

2

教科体局

建议将《兴国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中“(三)儿童与教育”第6小点中的“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采纳

3

组织部

建议将《兴国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年)(征求意

见稿)》中“(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全县每年新发展党

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35%以上”,市里要求是 30%以上,不是

35%,建议改为“30%”。

不采纳

一是市委组织部的是三年党员发展目标,而我们的是十年发展规划;二是市妇女发展规划也是要求新发展党员中女生占比保持在35%以上,而且市妇儿工委要求各县指标不得低于市级指标,均咨询市妇儿工委办及赣州市其他县市内,各县也是要求保持在35%以上。我县2020年新发展党员中女性占比37.9%2021年新发展党员中女性占比39.6%

4

卫健委

近年来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居高不下,意外死亡溺水、意外窒息、交通意外等)位居第一位

(一)强化部门联动,提高儿童健康管理率。通过各医疗机构大力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全民儿童保健意识,加大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居住在本辖区的儿童开展健康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县儿童健康管理率。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二是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家长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增加预防措施,防止溺水、意外窒息、交通意外的发生加强散居儿童精神疾病、智力障碍产妇所生儿童的管理。

采纳

5

统战部

无意见

6

网信办

无意见

7

法院

无意见

8

检察院

无意见

9

公安局

无意见

10

司法局

无意见

11

财政局

无意见

12

人社局

无意见

13

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14

住建局

无意见

15

交运局

无意见

16

水利局

无意见

17

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18

商务局

无意见

19

文广新旅局

无意见

20

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21

统计局

无意见

22

医保局

无意见

23

总工会

无意见

24

团县委

无意见

25

残联

无意见

26

科协

无意见

27

林业局

无意见

28

发改委

无意见

29

信访局

无意见

30

行政审批局

无意见

31

宣传部

无意见(电话里说,未盖章)

各单位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