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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兴国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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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

115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正式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救灾准备、救灾响应、救灾救助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启动条件、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规范完善。根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兴国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府办字〔20235号)进行修订完善

、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个部分: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二是我县基本情况及灾害风险特点。三是组织指挥体系。是灾害救助准备。是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包括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是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是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是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预案实施时间。

修订情况

(一)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统筹考虑重特大灾害与灾害救助的关系,推动灾害救助工作关口前移,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视情联动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同时,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在每一级响应条件的最后一点均有体现,如四级响应条件中,6.1.1,本启动响应条件的第6、第7点内容。具体实践中,既考虑灾种响应启动情况,也考虑具体灾害损失。

)优化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跟进省、市预案在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上进行优化。一是删除“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与间数”启动响应的指标。二是降低部分指标。根据国家和省级预案启动条件设置情况,降低因旱需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的比例在每一级响应条件均有体现,如三级响应中,6.2.1,本启动响应条件的第4点内容。三是新增响应指标。增加直接经济损失农作物绝收面积作为启动响应条件如三级响应中,6.2.1,本启动响应条件的第3点内容

)加强灾情信息报告的具体要求。明确县应急局应当建立健全职责明晰、标准统一、规范准确、实时高效的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对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农业受灾、房屋受损、基础设施(市政、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受损、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分析核定,确保各行业部门上报的灾害损失数据与县应急管理局、乡镇应急工作机构掌握的一致、准确。在第四大点,信息报告与发布,5.1.2中予以明确

规范受灾群众应急避难场所和集中安置点建设要求建立城乡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平急(疫/战)综合利用、管理运维规范的县、乡和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体系,至少可满足本级行政区域需避难总人数的60%,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低于室内外可容纳避难人数的20%,城区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以上。在第大点,保障措施,8.4装备和设施保障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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