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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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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兴国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前言....................................................... 1

一、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1

一)地质灾害现状...................................... 1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2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4

二、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6

三)规划目标.......................................... 7

三、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防治分区........................ 9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9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9

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0

一)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0

二)推进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1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让搬迁................... 11

四)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2

(五)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13

(六)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14

五、 经费估算与筹措................................... 14

(一)估算编制依据..................................... 14

(二)经费估算结果..................................... 14

(三)资金筹措......................................... 15

六、 保障措施........................................ 15

(一)强化组织保障..................................... 15

(二)加强政策支持..................................... 15

(三)落实防治资金投入................................. 16

(四)强化考核评价..................................... 16

(五)强化监督管理..................................... 16

(六)强化技术保障..................................... 17

(七)加强宣传教育..................................... 17

附图:

1、兴国县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分区图

2、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3、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工作部署图2021~2025年)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制定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适用于本县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兴国县地处南岭东西向构造带的北东端和雩山隆褶带的交接区,区内地貌为中低山丘陵地形,降雨丰富,极易发生暴雨型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属江西省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地质灾害以群发性小型山体滑坡、崩塌为主,呈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突发性强的特点,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截止202012月,兴国县全县地质灾害在江西省地质环境信息平台中地质灾害隐患点总量为2228处。其中滑坡557处,滑坡隐患1335处,崩塌76处,崩塌隐患251处,地面塌陷8处,泥石流1处。共计威胁住户285514582人,威胁财产84084.55万元。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巨大,严重威胁人民生活生产。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兴国县属江西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历来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兴国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及各级乡镇(区)人民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十三五期间,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69处,相较于十二五期间发生地质灾害数量显著降低。201620处、201718处、201816处、201913处、20202处,分别占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总数的29.00%26.08%23.18%18.84%2.90%;按灾害类型划分:滑坡45处、崩塌24处,分别占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总数的65.22%34.78%。根据《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统计,“十二五”期间,新增地质灾害点124处,地质灾害数量同比下降44.35%

1、基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十三五期间,完成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基本查明了兴国县地质灾害点底数。2019年部署了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从隐患点到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转变,全县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研究程度得到进一步深化。

2、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及管理机构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兴国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先后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兴国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兴国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各乡镇参照县级方案,进一步细化制定各自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除此,全县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巡查检查、值班值守、预报上报、应急会商、应急调查、应急管理、群测群防等防灾工作制度。

3、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建立

初步建成了县、乡(镇)、行政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所有威胁人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安排了群测群防员,目前全县安排群测群防员318名,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通过警示牌、宣传栏、移动(电信)短信平台以及进校园活动等手段,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对全县各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训防灾人员8次,培训人员780人,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29次,发送量达19520条,发放防灾害明白卡片6000多张。目前建成专业监测点3处、简易监测点7处,有效地提高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网络体系。

4、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地质灾害治理3处,共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近530万元,对江背镇水沟村大禾坑组滑坡防治工程、社富乡纸帮村社公背组滑坡防治工程、兴国县高兴镇水口村大坑组滑坡防治工程等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工程治理保护受威胁人数165人,保护财产损失近10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地质灾害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

兴国县地质灾害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完善了汛期应急指挥体系,包括编制与发布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实行险情排查和再核查,落实和检查群测群防责任制,加密汛期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实行兴国县自然资源局与水利、气象、建设、交通、铁路等部门联动机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及灾后处置工作等。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派出应急技术人员80人次,对6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应急调查。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目前,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防治形势仍不容乐观,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基础调查精度不够,隐患掌控不全

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成果虽已基本完成,但时效性较差,很多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环境已发生变化,调查精度存在不足,以及地质灾害本身具有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的影响,隐患识别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仍有一定数量的地质灾害隐患没有查明。据近年来所发生地质灾害分析,每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仍有一部分不在已掌握的隐患点台账范围内。

(二)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有待提高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威胁村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面积广,防治工作量大。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移民搬迁、综合治理工程等复杂工作资金需求较大,地质灾害资金不足,制约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地质灾害监测手段及预警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地质灾害监测手段总体上仍较为落后,日常监测仍主要依靠群测群防员的目视巡查,专业监测设备较少,村组预警终端仍未建设或未投入使用,短临预报及精细化预报尚未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有待提高。提高技防比例,加强地质灾害预警的广度和精度。

(四)人类工程活动加剧,地质灾害呈不断上升趋势

十三五期间,全县开展了大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影响进一步加剧。此外,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村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极其强烈,因严格限制占用耕地建房,山区村民切坡建房有增多趋势。因切坡修路建房、建库蓄水等人为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仍将保持增长趋势。

(五)地质灾害防治力量不足,基层防治人员装备落后

兴国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现存2228处,隐患点数量多,导致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渐繁重,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专职人员偏少、力量薄弱。同时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落后,应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

(六)宣传培训仍有空白,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有待增强

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有待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仍然较弱,尤其是非隐患点群众,很少能积极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局面。

二、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根本目标,以人民为中心、以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主线,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政府主导,群测群防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发展水平,做到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优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先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防治,优先重大的地质灾害治理。对地质灾害易发的贫困地区,在治理资金与项目安排上应予以倾斜。重视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发防治工作,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4、合理避让,重点治理

各级政府加强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对于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实行合理避让,对于危害较大而且搬迁困难的地质灾害,有计划的安排工程治理;对于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困难的地质灾害实施监测预警,采取非工程措施进行防治。

5、依法依规,科学减灾

完善与现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效率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

进一步摸清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健全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完成。全面完成兴国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根据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完成古龙岗镇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

———“技防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完成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型监测点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

———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力争完成7处威胁30人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兴国县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中13处风险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区域性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完成2022年兴国县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持续推进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打包整治思路,持续推进区域性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达到减存量、控增量的目的。

———基层防灾能力全面提升。完成2022年度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装备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动员全社会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行列中来,利用全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推动形成全民防灾的新格局。

兴国县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规划目标值

指标属性

调查评价

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县)

1

约束性

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乡镇)

1

约束性

专项调(排)查(县)

1

预期性

地质灾害三查(县)

1

约束性

建房切坡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处)

30

约束性

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一期)

/

约束性

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二期)

/

预期性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及移民搬迁

工程治理(处)

20

预期性

排危除险(处)

237

约束性

移民搬迁(人)

43

预期性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处)

20

约束性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县)

1

约束性

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县)

1

约束性

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县)

1

约束性

三、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根据兴国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全县划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个,包含1个亚区,主要分布于茶园乡、隆坪乡、永丰镇、均村乡东部、枫边乡、良村镇、南坑乡、兴江乡、方太乡、城岗乡、鼎龙乡、兴莲乡、樟木乡、古龙岗镇、东村乡、江背镇、社富乡、梅窖镇等乡镇,高易发区面积为2029.04km2,占全县面积的63.12%,区内灾害点数为1415处,占全县63.5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2个,主要分布于均村乡西北部、枫边乡东部、良村镇北部、南坑乡西北部等区域,中易发区面积为461.29km2,占全县面积的14.35%,区内灾害点数为337处,占全县15.12%。地质灾害低易发区3个,主要分布于均村乡西部、高兴镇、潋江镇、龙口镇、埠头镇及古龙岗镇寨上等区域,低易发区面积为660.83km2,占全县面积的20.56%,区内灾害点数为428处,占全县19.21%。地质灾害不易发区1个,主要分布于龙口东部、社富及杰村西部等区域,低易发区面积为63.30km2,占全县面积的1.97%,区内灾害点数为48处,占全县2.15%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兴国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全县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2个,面积2339.39km2,区内灾点数1763处,主要包括茶园乡、隆坪乡、永丰镇、崇贤乡、城岗乡、枫边乡、良村镇、南坑乡、兴江乡、方太乡、城岗乡、鼎龙乡、兴莲乡、樟木乡、古龙岗镇、梅窖镇、东村乡、江背、社富乡等乡镇。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4个,面积835.07km2,区内灾点数464处,主要包括高兴镇、长冈乡、潋江镇、埠头乡、龙口镇、枫边乡西部、良村北部、南坑西北部地区。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1块,面积40.00km2,区内灾点数1处,位于兴国盆地中部。地质灾害重点、次重点、一般防治区面积,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72.78%25.98%1.24%

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全面完成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建立由地质灾害危险性、社会经济易损性及承灾体组成的风险性评价模型,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为兴国县防灾减灾服务,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供依据。

2、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成果为基础,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手段对古龙岗镇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项目。

3、实施山区农房切坡建房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十四五期间,利用高清遥感影像数据,开展山区切坡建房遥感图斑辨识及实地核查,出台建筑边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标准,完成全县丘陵山区切坡建房排查及建房切坡地质灾害风险专项调查评价。

4、持续加强地质灾害三查力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确定重点巡查区(段),对重点巡查区(段)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年度三查工作,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5、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把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环节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农村切坡建房管理,十四五期间拟开展30处居民建房切坡危险性简易评估,加强居民用地批前审查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居民建房切坡长效监管及防治机制。

(二)推进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减存量、控增量为目的,最大程度的降低地质灾害致灾风险,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建立以综合治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

十四五期间,计划分两期实施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全面推动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已立项对潋江镇、长冈乡、高兴镇、隆坪乡、永丰镇等5个乡镇内284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第一期综合整治工作。计划2023~2025年针对剩余20个乡镇实施第二期综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让搬迁

创新思路,建立可实施、有效果、可推广的综合治理机制,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消除或减轻现存地质灾害隐患风险。

1、持续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针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并结合地方诉求,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突发性重要地质灾害须采取临时性应急治理措施,以减缓灾(险)情;危害较大、受威胁建筑物不宜搬迁避让的重要地质灾害,应实施工程治理,消除隐患。十四五期间,选取7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兴国县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中13处,共计20处工程治理点,包含了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保护人口728人。

2、及时实施地质灾害排危除险

对险情紧迫、治理难度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较小,且经过简易工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后即可解除威胁的,实施排危除险工程。十四五期间,兴国县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中安排23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排危除险工程,保护人口1966人。

3、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

针对稳定性中等-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该类地质灾害治理费用较高,结合异地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十四五期间,兴国县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中安排搬迁避让7处,涉及威胁人口843人。

(四)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以群测群防网络为主,专业监测网络为辅,结合现场巡查,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并与上级部门监测预警系统连接,建设多渠道、大范围、全天候的灾害监测、传输、预警系统,保证灾害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系统的快速反应,并加强与其它防灾体系的协同与联动,使地质灾害防治系统化、社会化。

1、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依托地方行政管理体系,健全乡(镇)、村、自然资源所、专业技术队伍四位一体、网格管理、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群防群测体系,同时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预计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群测群防员。兴国县有行政村304个,14个城市社区,根据兴国县最新群测群防员名单,安排约318名群测群防员,对地质灾害进行动态巡查和监测。

2、加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

针对危险性很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裂缝报警仪、裂缝伸缩仪、位移监测器等仪器对有变形迹象的重要隐患点进行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形成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

十四五期间共部署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业监测。

3、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建设

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协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设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发布平台,实现汛期特别是遭遇灾害性天气时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应及时发布信息。汛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移动通讯等信息的天气预报节目,增加预防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提前做好区域性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精度。

(五)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进一步完善本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编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本形成横向到人、纵向到点的预案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在重点防治区全面推行专业技术队伍包乡镇提供服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以兴国县内详实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工作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基础,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力度,开展以会商决策系统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及装备建设及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等在内的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实现科学防治地质灾害。

五、 经费估算与筹措

(一)估算编制依据

1、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第394号令;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 20号令);

3、《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13101日);

4、《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行)》(中国地质调查局,200910月);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 [2001] 35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字 [2001] 2号文件;

6、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 算编制规定》的通知(赣财建[2013] 84号文件);

7、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8、《关于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市发改综合字[2020]306号文件)。

(二)经费估算结果

“十四五”期间,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及各项经费估算总计为27472.33 万元。按项目类型划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1938.31万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380.71万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3063.62万元,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40.00万元,基层防灾能力建设323.47万元,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1726.22万元。

(三)资金筹措

兴国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广、危害大,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重,所需资金大,亟需中央财政、省市财政给予大力支持,县财政也将安排适量资金用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根据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1000万元,省财政资金2800万元,县财政安排1472.33万元,农民自筹2200万元。

六、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坚持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工信、教科体、文化旅游、乡村振兴、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二)加强政策支持

支持解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地,将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落实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安置用地指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避险移民搬迁帮扶机制,一是尽量将安置地选择在集镇或工业园区周边,方便搬迁移民务工就业;二是对搬迁移民采取普惠制特惠制相结合的政策,实行差别化扶持;三是保障搬迁移民合法权益,移民原有权益不伤害,现有权益可增加,未来权益可预期;四是将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作为建设重点,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室等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三)落实防治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

由自然原因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财政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以便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四)强化考核评价

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并将中央和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组织专门班子对专项资金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强化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预报、险情与灾情速报、应急管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结合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标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以预防为主、群专结合、突出重点、科技支撑、落实责任五方面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为核心,研究兴国县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策和保障措施。

针对兴国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大部分人为因素为居民切坡建房造成的特点,一是制定农村切坡建房土地审批制度及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从源头控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增加;二是加强地质灾害简易防治工程研究,编制《农村切坡建房综合治理指导意见》;三是将保险机制引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畴,以合理的保费承担向处于地质灾害危险之中的广大保护提供可靠的经济保障,也同时减轻地质灾害对地方财政的直接冲击;四是引入志愿者服务制度,让更多组织、社会群体积和人民群众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

(六)强化技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研发与应用,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勘查评价和监测预报水平,提升信息采集处理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与其他县市及相关部门的地灾防治专题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及时将这些先进的成果应用于防灾减灾实践中。

(七)加强宣传教育

“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提高预防、辨别、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

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深群众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提高避险搬迁积极性,形成群众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说明: 工作部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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