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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关于《兴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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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促进兴国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全面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兴国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起草了《兴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5月12日,县应急管理局将征求意见稿发送至各乡镇区和县直(驻县)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兴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阐述《预案》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分级分类及应对响应、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应急联动机构、乡镇(区)机构、专家组和公众共同组成。

第三部分是运行机制。包含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应急处置流程包括预防、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紧急状态、应急结束等环节。

第四部分是准备与支持。由队伍保障、财力支持、物资保障、科技支撑四类组成。

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包含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宣传与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第六部分是附则。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解释。

第七部分是附件。说明了县专项应急预案的构成及其主要牵头部门。

三、征求意见情况

截至5月18日18时,收到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管大队、县商务局、县残联、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生态环境局、高兴镇、城岗镇书面反馈无意见,其他部门单位和乡镇区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四、恳请事项

特此说明,恳请审议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