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省发改委《关天印发<江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赣发改调规[2022]807号)的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公办托育机构收费及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市卫健人口字(2022)13号)文件要求,我委拟于2022年11月中旬召开兴国县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
届时将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以及商请有关单位推荐确定听证会参加人21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利益相关方及主管部门代表、专家等)参加听证会,要求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于2022年11月7日前到兴国县发改委业务股报名(联系电话:19907072227,联系人:刘小英),将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3名列席听证会,邀请2家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特此公告
兴国县发改委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