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原则
过去十年,在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下,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基本完成了2011-2020年兴国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市妇儿工委关于尽快启动新一轮即2021至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起草编制的工作要求,县妇儿工委办于2022年3月启动编制工作,聘请了井冈山大学专家组成的编制起草组,编制起草我县2021年至2030年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为确保新的“两个规划”既符合国纲、省纲和市“两个规划”要求,又能够体现兴国县县情和兴国县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编制起草组根据赣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中国共产党兴国县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报告》、《2022年兴国县政府工作报告》、《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规划编制起草新的“两个规划”。
二、“两个规划”起草的主要依据和框架内容
1、主要依据
“两个规划”起草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赣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赣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同时按照《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与县直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借鉴赣州市其他县(市、区)的经验,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2、框架内容
兴国县“两个规划”与江西省“两纲”、赣州市“两个规划”保持一致,主要目标值和赣州市“两个规划”基本保持一致,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论即前言。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概括上一轮规划实施的成就、问题,分析未来十年发展态势,总体战略布局及对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机遇、新要求、新挑战,提出2030年的远景目标、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分论。妇女发展规划围绕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八个领域,共设置了75项主要目标和93条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围绕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及儿童与法律保护七个领域,共设置了70项主要目标和91条策略措施。
第三部分为规划的组织实施。两个规划的组织实施都着重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和工作制度机制、与本县经济社会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经费保障支持、制度机制创新、加强规划的宣传、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方面阐述。
第四部份为规划的监测评估。从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等方面加强监测、加强监测评估工作领导,成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四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和由妇儿工委办牵头的评估组,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与上一轮“两个规划”相比,新一轮“两个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内容。如:县妇女发展规划新增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从鼓励完善家庭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入手,强调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设置了9项主要目标,提出10项策略措施;又如:县儿童发展规划新增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新增的“儿童与安全”领域,强调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创建儿童安全环境。特别关注预防控制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以及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设置10项主要目标,提出12项策略措施。新增的“儿童与家庭”领域,强调加强家庭教育、家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父母育儿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支持政策,设置8项主要目标,提出9项策略措施。
三、“两个规划”的主要特点和特色
“两个规划”具有强化党的领导、强化系统思维、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及强化妇女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四大特点。同时,“两个规划”立足我县县情和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吸纳过去规划实施的成功做法,在与市两规划目标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下,加入了有兴国特色的目标及策略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目标设置与县相关规划有机衔接,保证妇女儿童发展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根据《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县妇女发展规划中基本原则第五条明确了鼓励与支持妇女奋力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赣南新妇女”运动,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工业强、城乡美、百姓富、作风好”的模范兴国,争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贡献力量。如: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市级及其他县:实现0-8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我们县依据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考评工作要求:将年龄扩大至0-10岁。
2、新两规划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三个领域,突出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和保障儿童安全成长。
3、策略措施更体现时代性。“两个规划”回应广大群众新期盼,有效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实施:一是优化就业结构,扩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二是服务妇女儿童,公共卫生保障更加优质均衡。三是贯彻男女平等,推进性别意识深入人心。四是引入家庭视角,制定激励保障政策措施。五是注重优化环境,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六是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七是完善分性别统计,提高监测评估能力水平。
四、征求意见情况
兴国县2021-203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讨论稿)》在2022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向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共征集县委组织部意见1条、县教科体局意见1条、县卫健委意见2条,其他单位均为无意见。其中教科体局、卫健委意见已采纳;县委组织部意见为:依据市委组织部党员发展工作要求:将每年新发展党员中女生占比保持在35%以上改为保持在30%以上。该意见未采纳原因:一是市委组织部的是三年党员发展目标,而我们的是十年发展规划;二是市妇女发展规划也是要求新发展党员中女生占比保持在35%以上,而且市妇儿工委要求各县指标不得低于市级指标,均咨询市妇儿工委办及赣州市其他县市内,各县也是要求保持在35%以上。我县2020年新发展党员中女性占比37.9%,2021年新发展党员中女性占比39.6%。6月8日,召开了县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审议两个规划,县妇儿工委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刘文参加。会议原则上通过两个规划,并要求各单位如还有修改意见在6月9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之后,收到县民政局意见6条,其中5条已采纳,1条未采纳:在保障妇女发展经费支持中,“各级人民政府将实施规划工作和监测评估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议改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将实施规划工作和监测评估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们认为前者表述涵盖面更广。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