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开办房屋建筑公司的有关信息,并不能代替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因此,作为申请人在申请前有义务详细阅读并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一、需申请事项
1、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税种核定、首次发票申领
二、受理机构
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有二种:1、现场窗口申请;2、快递送达。
四、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 必须 |
份数 |
办理事项 |
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是 |
1 |
营业执照 |
2 |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
是 |
2 |
|
3 |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是 |
1 |
|
4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是 |
1 |
|
5 |
住所使用证明 |
是 |
1 |
|
6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是 |
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7 |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
是 |
1 |
|
8 |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
是 |
1 |
|
9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
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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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
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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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
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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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提交承诺书 |
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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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法定代表人及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
是 |
1 |
税种核定、首次发票申领 |
14 |
申请人提供金税盘 |
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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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业公章、企业发票专用章 |
是 |
1 |
五、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决定→领发票→送达
六、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免费快递送达。
九、咨询电话: 0797-5305890(市监局),0797-5305873(住建局)
十、监督投诉电话:0797-530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