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村民乱挖乱采破坏生态不顾他人出行安全的问题”收悉,我乡高度重视,组建了专项工作组至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的江钨控股集团画眉垇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堆放生产期间排放的废石、石渣,矿区负责人将堆积如山的废石变卖给陈也村村民曾宪珠的问题,据调查了解部分属实。
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3600002009073120030483有效期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4日)已将采矿证延期材料递交自然资源部。采矿证2020年11月到期后,公司开始停产。公司停产后,按照《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对公司生态修复区域进行修复工作。
公司粗选工业场所是用原矿山开拓时的废石进行堆积而成的,按照公司《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也需对此场所进行生态修复。公司对此区域的废石约9.5万吨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最终兴国县兴陈石料加工厂经过竞标获得承包权。按合同要求承包方也需要承担安全环保、生态修复义务。
二、关于你反映该人无视生态保护和村民出行安全,乱挖乱采,和谐的生态,植被,河床,严重破坏造成道路旁边多处悬崖、滑坡,道路狭窄、缺损、排水不畅等,危险系数陡增等问题,据了解不属实。
三、关于你反映给村民生产生活出行带来极其不便和安全隐患,特别是给学生出行造成恐惧心理的问题,据调查了解不实。
下一步,我乡将持续关注生态环境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