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网格单位对平阳街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及车载进行整治,对红军北路违建棚户下发限时整改通知。
2.取缔客家路、凤凰大道、中医院、人民医院道路两侧占道菜贩、流动车载摊点。
3.取缔沿江路、凤凰大道、客家路、将军大道出店经营的商铺、早餐店。
4.加大潋城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实行全天候监管值守。
5.整治城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畅通。
6.规范城区二轮车辆停放在管理区域内。
7.督促城区装修店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垃圾)。
8.清理城区占道晾晒、商铺门口杂物堆放、高处悬挂的广告横幅。
9.常态化对城区在建工地的围档、扬尘处理、车辆密闭运输、路面污染的日常巡查监管。
10.常态化对城区餐饮业及重点场所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及清洗台账的排查,对未整改到位的额店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11.高铁中队加强沿线路段及西站广场的市容环境巡查、取缔占道经营的流动车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