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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各市场主体,这份金融惠企纾困稳经济政策告知书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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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各市场主体:
当前,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实体经济面临较大经营困难和压力。全市各金融机构愿同各市场主体一道,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以最快行动、最实举措,践行“金融为民”初心使命,全力以赴做好金融稳企纾困稳经济工作!
现根据国家、省、市稳经济的有关金融政策,就赣州市各金融机构做好当前惠企纾困稳经济金融服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全力助企纾困

1.政策措施:稳定信贷资金支持
银行机构要准确把握信贷政策,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不得盲目抽贷、压贷,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断贷。努力实现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信贷余额持续稳步增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的信贷资源倾斜和保障。
积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给予经营性贷款支持。对具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优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政策措施: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遇困个人房贷与消费贷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2022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倾斜,办理延期时不得“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
3.政策措施:合理开展贷款展期和续贷
支持金融机构合理开展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不盲目抽贷、压贷或断贷。加强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融资需求的跟踪分析,主动提前开展接续融资信贷评审,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积极给予续贷支持。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
4.政策措施:降低融资成本
在用好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银行保险机构要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账户服务费、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票据业务收费等方面实施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规定,全面清理“通道”“过桥”等不合理融资环节和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融资收费管理。统筹做好优化小微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流程,增强银行开户服务透明度,提升小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质效。畅通退税资金拨付、退付通道,保障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到达市场主体。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减费让利,中小微企业最低担保费率降至0.6%,“映山红”上市后备企业减免担保费,中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8%,力争全年为企业减免担保费2000万元以上。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提高融资担保增信能力,对单笔100万元以下再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  
5.政策措施:提升融资担保效能
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积极开展银政保担业务合作,各金融机构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压缩授信或收回贷款。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银行机构要配合地方政府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的新市民提供服务,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提高创业主体融资效率。
6.政策措施:优化新市民金融服务
支持地方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落实担保、贴息等政策,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按规定免除反担保相关要求。加大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房地产金融政策,持续合理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和首付比,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逐步向政策下限靠拢。
7.政策措施:保障公众征信权益
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8.政策措施:强化保险保障
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责任险等一揽子综合保障,充分运用首台套、新材料等保险的保费补贴等惠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险产品。进一步提高营业中断险、财产损失险、雇主责任险、货物运输险等业务覆盖面,为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期间的财产损失及营业中断利润损失等提供保险保障。积极开办工程履约保证保险、招投标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等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缴纳,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鼓励保险机构采取减免保费、延缴保费、顺延保险期限、扩大责任范围、简化理赔手续等措施,助力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提供针对性较强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

二、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

9.政策措施: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落地见效
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碳减排重点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人民银行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放上述贷款;市内其他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上述贷款业务。)
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确定的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民用清洁采暖、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领域的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人民银行设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放上述贷款;市内其他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上述贷款业务。)
10.政策措施: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
对向政府书面承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执行政府确认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人民银行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放上述贷款;市内其他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上述贷款业务。)
11.政策措施: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企业提供优惠贷款。(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放上述贷款;市内其他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上述贷款业务。)
12.政策措施: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
向受新冠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挂靠普通货运车辆主)、中小微物流配送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贷款。(人民银行设立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放上述贷款;市内其他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上述贷款业务。)

三、信贷精准投放

13.政策措施:政银企精准对接
相关部门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贸企业融资项目库,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实行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各银行保险机构应组织对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开展金融需求专项摸底,建立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及时响应企业需求。组织金融专家服务团“进园入企”,由银行、保险、证券行业专家组建金融专家服务团,下沉至各县(市、区)企业进行金融帮扶。
14.政策措施: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引导银行积极与重大项目对接,加大对全市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力争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等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15.政策措施:加大文旅企业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重点文旅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加大“文旅贷”“文企贷”等政策性产品授信支持力度,推广演艺活动取消险、文旅取消险等保险产品。
16.政策措施:加大制造业金融服务
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力争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先进制造业、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
17.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
为小微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
18.政策措施:加大外贸领域金融支持
积极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需求,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提升跨境贸易和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支持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范畴,提高跨境资金结算效率。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对于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积极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优化承保理赔条件、简化理赔手续,合理降低保险费率。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积极为企业办理保单融资业务。

四、拓宽融资渠道

19.政策措施:加大债券发行力度
鼓励发行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各类债券,以及绿色债券、双创金融债券等特色债券,提高发行效率、降低发行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探索发行公募REITS产品,支持有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开展国际评级,发行美元债等境外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20.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企业上市
大力支持拟上市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走访调研,对供应受阻、销售受阻、资金周转紧张等困难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降低疫情造成的不良影响。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完善“绿色通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对在辅企业在合规证明、产证办理、环评批复、历史股权确认等反映事项的解决力度,让企业轻装上阵。对于需要市级层面协调的,可及时将有关问题报送市政府金融办,通过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推动头部优质中介机构服务赣州,指导企业综合考量中介机构执业能力、服务水平、管理边际等因素,结合自身实际,理性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21.政策措施:发挥政府倒贷基金作用
为有续贷需求但缺乏短期流动资金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以及列入我省产融合作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白名单”的大型企业等提供临时性周转资金支持。政府性倒贷基金公司,在企业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合理降低资金使用费率。

五、强化民生保障

22.政策措施: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
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行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对于因疫情影响货车司机偿还汽车贷款暂时存在困难的,应视情合理给予延期、展期或续贷安排。灵活调整货车司机个人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23.政策措施:推动涉农领域稳产保供
各银行机构要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各保险机构要对主要粮食作物、重要“菜篮子”产品、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优先做好承保和到期续保工作,实现愿保尽保。
24.政策措施:保障重要物资生产企业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对接,全力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方面的合理金融需求。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
25.政策措施:对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出租人融资支持
对2022年减免3—6个月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房屋租金的国有房屋出租人,鼓励国有银行按照其资质和风险水平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国有银行在满足贷款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贷款申请人资质情况和证明性材料,进一步优化相关机制和业务流程。对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国有银行可同等给予上述优惠。
26.政策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压力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六、高质量发展

27.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2022年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确保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量扩面,继续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增速目标。层层抓实小微企业、涉农信贷计划执行。
28.政策措施:发展供应链金融
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法合规发展订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加大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29.政策措施:发展数字金融
银行保险机构要强化科技赋能,依法合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展流程和业务创新,积极发展线上金融,提高金融需求响应、审批、办理速度,为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