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县金融工作局、原县政府办所属县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金融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县政府办代管。主要承担组织协调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服务银企对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职能
核定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股、地方金融股、银行保险股、资本市场股、规划发展股、协调服务股。
核定全额拨款人员编制37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级职数6名。
主要职能:
(一)拟定我县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督促驻县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拟订全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四)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对县属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免提出意见。
电话:0797-5307299
通讯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客家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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