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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份大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监测情况的通报 下一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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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  1、根据省总队《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全省交警大、中队公安网站建设及维护情况的通报》(赣公交管理办[2012]55号)要求,各中队网站网站“基本概况”、“上级文件通知”、“工作动态”更新时间不得超过5天(含双休日、节假日);“中队文件”应及时放入公安网,且栏目信息更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每日勤务”必须每日更新。请各大、中队网站按要求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2、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责任意识,尽快熟悉掌握、应用好综合应用平台和户籍化管理平台,并严格按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如有人事变化要及时报大队信息中心更新用户并重新授权。如有新增民警,请及时将个人资料报信息中心创建用户,申请表格到大队FTP下载,地址:FTP/信息中心/11综合应用平台资料/民警、协管员平台申请表/样表 兴国大队警员、协管员信息采集表及授权表,签好字后报信息中心郭伟华处。

  3、请各部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系统中的迅雷、QQ、游戏(含程序自带游戏)等软件进行及时删除,对公安网和互联网电脑要粘贴标识,注明清楚使用人、IP地址、公安网或互联网。各中队要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特别是新进交警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赣州市公安局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存储介质管理及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的维修、销毁制度》、《业务用计算机送外维修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4、请全体民警增强责任感,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在公安内网计算机的日常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操作,不得在公安内网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不得手机连接公安网电脑;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故障计算机规定,如计算机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大队信息中心,不得擅自送外维修,由信息中心排查故障后,在无法处理情况下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送修前必须严格按公安部、省公安厅及交警支队《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再次强调,不准将手机等电子产品与公安网计算机相连,坚决杜绝“一机两用”违规事件的发生。

  5、各部门新增或更换公安网电脑必须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绝不允许自行安装,办公室、财务科、车管所等部门存储的所有旧电脑如需重新使用,必须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业人员进行重新安装,各部门电脑故障无法使用的,必须粘贴好公安网或互联网标识,标明故障无法使用,再交办公室或财务科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