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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09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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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抓规范,强服务、争一流、创和谐”的总体思想,以执法为民、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以改革创新和农村道路保安全、城市交通创和谐为重点,扎实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推动实施“畅通工程”进程,深入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成效;执法工作更加规范,警民关系更加和谐;杜绝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摩托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效果进一步体现,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和谐平安兴国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大组织建设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完善工作机制

(一)强化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政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极力推进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绩效列为政府、机关社会综治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坚持从严治警,全面规范执法,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积极主动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推行规范化执法方式,从着装、站姿、语言等各个方面严格标准和要求,努力提高一线民警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不断推动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三)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认真总结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探索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及时解决全县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交通安全分析研判。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事故研判机制,每月至少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一次,剖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查找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把握事故的规律特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路段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找准事故下降点,在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推进事故预防工作前置。

(五)落实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建立健全民警“包乡、包村、包路段、包客车”四包责任制及重大交通事故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延伸到辖区各乡村、各条道路,形成全方位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加大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重要工作实施督办力度。

(六)强化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管理和演练,提高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合力

(七)研究探索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及时解决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八)安监、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监督客运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等装备,客运企业应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客运车辆GPS监管机制,充分利用GPS的监控科技功效,及时掌握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隐蔽”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教育处罚制度,遏止各类危及交通安全的“隐蔽”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建立起对公路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全天候”长效管理机制。

(九)公安、交通、教育、建设、旅游、安监等部门要按照本部门职能,加强部门配合,继续深化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和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运输企业、学校、道路建设经营单位等有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有效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十)改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立足在攻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难题上创亮点,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通过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建立县、乡、村层层负责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协管员作用,加强农村路面管控,维护交通秩序,深化宣传教育,强化农机管理,完善基础设施,改善通行条件,强化农村短途客运、乡(镇)逢圩日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遏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各有关部门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及其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加强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管理,加强对县、乡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实行网络化布警,统筹解决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的和谐发展,相关费用应纳入财政预算。新建、改建城市道路,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实现交通信号、安全设施同步设计、施工、验收的“三同步”。不断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十二)气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确保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不断改进完善勤务制度,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全力加大秩序整治,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和谐交通环境

(十三)积极实施“畅通工程”和全面深入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在08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力度。把“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推动建立县、乡、村层层负责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构,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面,进一步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和“革除交通陋习”为主题,积极开展“人让车、车让人、车让车、人让人”活动,使我县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十四)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和责任,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大队互联网外网建设,提供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年度体检、期满换证、车辆年检、强制报废数据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咨询有关业务信息和下载业务表格,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度和透明度;全面摸清辖区人、车、路等基本情况数据。

(十五)加大财务和后勤保障。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积极与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协调,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抓好红门中队和城岗中队的营房建设和外观标识工作,积极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开展“五小工程”建设,加强装备配备,按照装备配备标准,进一步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尤其要完善民警执法装备,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努力为各个部门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十六)积极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有效缓解和切实解决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带来的城市交通问题。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特别是要把抓紧落实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研究解决机动车停放、公交优先及城市公交车延伸等城市交通管理问题,不断提高科学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的水平。

(十七)强化科技信息主导作用,逐步建设城市道路交通监控网络,依托科学管理和科技手段,提高路面管控效果,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效能水平,统筹解决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的和谐发展。

(十八)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综合治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大力开展道路通行秩序整顿活动,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对超载超限车辆,严管重罚,严格卸载转运,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占道摆摊设点、违法停车等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运营秩序的管理,整治不按规定站点上、下乘客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十九)继续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成果。巩固交通安全管理县、乡、村三级防控网络,强化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交通义务协管员积极性,把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厂矿、企业以及车流量大、路况复杂、事故多发地段作为重点路段加强管控,切实消除管理盲区,进一步解决县乡道路和乱点、堵点、事故黑点管理薄弱的问题。

(二十)县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要立足关注民生、关心民情,加强对农村地区客运的调研,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安排农村客运线路和运力,真正把农村群众出行不便、农村地区非法客运、客运车辆超员载人等问题解决好。

(二十一)公安交警大队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中队网络建设和交警队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户籍化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辖区基本情况、驾驶人、机动车、客车(含过境客车)、中小学校、隐患路段、交通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内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危险品运输和危险路段等信息,科学部署路面巡逻执勤勤务,开展安全提醒活动。

(二十二)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查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村民出行交通特点,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车辆上路、非客运车辆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将摩托车管理从城区、国省道主干线向乡镇、村渗透,加强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秩序的监管,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十三)提升事故处理水平。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核心,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程序,加强事故处理培训,改善事故处理装备,提高科技含量,强化交通事故处理考核,确保每一起事故处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处理。

(二十四)建立交通事故信访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交通事故的调解,妥善解决交通事故纠纷,强化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的处置,加大信访案件的受理和对矛盾纠纷的收集、掌控,尽可能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基层,切实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推动交通宣传社会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二十五)积极探索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宣传、广电、教育、司法、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年度宣传内容,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部分,与业务工作一并检查考核。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健全社会各单位特别是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和公路沿线乡村交通安全教育机制,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责任,积极创建一批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

(二十六)加强公共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公路沿线交通安全提醒氛围,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联动机制。各部门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增强宣传教育的自主性、针对性,紧紧围绕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宗旨,根据广泛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社会媒体与固定阵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使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起到保护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作用。

(二十七)大力拓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公众资源开展公益宣传,改进方法、丰富内容,强化效果,大力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媒的优势,大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声势。针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农民出行的特点,建立农村教育网络,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积极主动、有计划地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给予农民群众必要的培训,不定期向群众展示、播放、散发、赠送人们喜闻乐见的宣传品,让群众经常受到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农民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农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适时制作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录音带、挂图发放到农村地区、中小学校、运输企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农村群众、中小学生、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十八)以宣贯《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界媒体,大张旗鼓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维护我省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将发挥重要作用。各乡(镇)政府、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密切关系;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的角度,深刻领会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措施到位、领导责任到位,切实把《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推动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进程,保障好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