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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新增违停、电子警察、货车限行抓拍系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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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报县政府批准,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我县新增了3处违停抓拍点、1处电子警察抓拍点、1处货车抓拍点,升级改造1处货车抓拍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设置点及抓拍路段

(一)违停抓拍设置点

1、将星路

抓拍范围:将星路全程;

      实施对象及措施:该路段①泊车位外禁止所有车辆停放;②泊车位内禁止悬挂黄牌照的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停放。

     抓拍时段:①对在泊车位外违法停车超过180秒的,系统将全天候抓拍;②对悬挂黄牌照的货运车辆在泊车位内停车超过180秒的,系统将全天候抓拍。

2、兴江乡

抓拍范围:兴江乡圩镇圆盘至王迳桥;

抓拍时段:8:00-17:00对在泊车位外违法停车超过180秒的,系统将自动抓拍。

3、枫边乡

抓拍范围:枫边大道(枫边加油站路口至枫边乡人民政府门口);

抓拍时段:①枫边加油站至枫边沙尾桥路段:7:00-18:00对在泊车位外违法停车超过180秒的,系统将自动抓拍;②枫边沙尾桥至枫边乡政府门口路段:对在泊车位外违法停车超过180秒的,将全天候抓拍。

(二)电子警察抓拍路段

设置地点:滨江西路模范桥下路口。

滨江西路潋江卫生院往公安局方向允许往汽车城方向车辆左转上模范大桥,禁止往五福路、将军大道方向车辆左转。

该路口主要抓拍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

(三)货车限行抓拍路段

将军大道南段(将军园北门至兴国大道交叉路口),限行时间: 7:00-19:00。

该路段将对悬挂黄牌照的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采取限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

二、升级改造卡口

货车限制通行抓拍点:贸易广场(红军路入口)

限制通行的时段:7:00-19:00;

限制通行措施实施对象:该路口将对悬挂黄牌照的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采取限时禁行交通管制措施。

三、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通告》,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诱导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1年5月6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