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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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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车辆管理所

负责人姓名、职务:刘媛芳所长

机构职能: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对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指示、规定;按规定办理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含考试工作),负责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方面有关情况统计上报;负责对汽车维修行业和驾驶员教育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平川大道109号

电话:0797-532251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中午及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服务);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