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良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兴国县良村镇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人民政府机关单位。
2024年本部门机关单位内设处室4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本部门编制人数小计4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7人(行政在职人数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9人;退休人数小计19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565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3.84万元,减0.9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84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一样。
2024年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额565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3.84万元,减0.9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9.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8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65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3.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万元,资本性支出43.95万元。2、项目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一样。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2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0.72万元;资本性支出4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23.9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一样。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652.6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11.5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3.84万元,减0.9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65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3.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万元,资本性支出43.95万元。2、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一样。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32.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22.93万元,下降14.73%,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5652.61万元。
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或优化其他资金项目、良村镇上级资金(非三保)项目等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5000万元。
(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年度重点项目,仅安排单位其他收入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5000万元,其中:
项目一:良村镇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其他资金
2.立项依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兴国县良村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保证机关单位正常运转,建设美丽乡村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500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500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保证机关单位正常运转,建设美丽乡村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6.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一样。
公务接待费38.95万元,比上年减1.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比上年减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一样。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1-9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