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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瓦房老旧是否能拆掉重新建设”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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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反映的房子位于洪门大道逸轩快捷酒店与中屹缝纫机后面的一栋2层半的楼房连接一个一层的瓦房均属于我家,由于房屋年份已久,特别是瓦房房屋危险,房子能否拆掉重新做,之前咨询了村里和上级相关部门,都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现在咨询是否能拆掉重新建设,应该如何办理手续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户房屋位于洪门村丁屋组,约为1996年建造,砖混结构,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目前暂无明显安全隐患。根据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洪门村已建立您户房屋安全档案。

但您户房屋在县城规划区红线范围内,按照《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建房的规划审批”规定,我单位无权审批您户建房申请。且依据2017年12月18日《关于公布清理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结果的通知》,我县明确废止了《兴国县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改建管理暂行办法》,我县城区危房改造已停止受理,故不能新建改建房屋依据《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民住房属于危旧房的,村民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但不得有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搭建构筑物等影响规划实施的行为。”建议您对房屋进行加固处理。

如有政策变动,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

      潋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