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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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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全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收件清单及相关资料样本的通知》(兴土登发【2020】2号)、《关于印发<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发证流程>》(赣市采集办发【2020】1号)等有关规定,及《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农村房地一体化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作要求,农户办理不动产权证需提供:(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3)权属来源资料(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农村村民建房审批表);(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权属调查报告(宗地图、房屋平面图、房屋照片)。您可到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潋江分中心窗口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