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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统计局2021年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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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统计局2021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兴国县统计局本级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二、本级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兴国县统计局2021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兴国县统计局2021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兴国县统计局本级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责

兴国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工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为: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局的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

(三)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四)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业、人口、经济普查;投入产出、1%人口抽样调查等各种专项调查。

(五)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指导、协调全县经济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级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兴国县统计局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局的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

(三)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四)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期数据处理及数据开发应用工作组织完成投入产出、规下工业、规下服务业、人口抽样调查等各种专项调查。

(五)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指导、协调全县经济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本级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兴国县统计局有下设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其中:1、兴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为统计局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人,实有4人。2、兴国县普查中心,为统计局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6人,现有5人。

(二)人员情况

兴国县统计局总编制19人(含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普查中心)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8人,事业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兴国县统计局2021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兴国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6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756.75万元减少51.13%,主要原因是2021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了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7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69.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兴国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6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756.75万元减少51.13%,主要原因是2021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支出比2020年减少了380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7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22%,其中行政事业性项目其他支出30.5万元,包含业务费20.00万,年鉴印刷费0.70万;联网直报9.8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20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1年度经费120万元;专项统计业务2021年度企业一套表经费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72%;社会保障和就业17.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0%;医疗卫生支出12.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1%;住房保障支出12.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7%

(三)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情况

2021年兴国县统计局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369.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756.75万元减少51.13%,主要原因是2021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支出比2020年减少了380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07万元,占财政拨款(补助)支出的88.72%;社会保障和就业17.02万元,占财政拨款(补助)支出的4.60%;医疗卫生支出12.60万元,占财政拨款(补助)支出的3.41%;住房保障支出12.10万元,占财政拨款(补助)支出的3.2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或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10.2  万元,2020(上一年度)预算增加   0.85  万元,增长9.1%。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本级或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或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为36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51万元,公用经费15.78万元,项目经费200.5万元(其中业务费20.00万,年鉴印刷费0.70万为原已列入在基本支出列支的预算;联网直报9.80万元为原已列入在项目支出列支的预算;企业一套表经费50万元在2019年度开始已列入预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120万元),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数据准确性、上报及时性达到100%,数据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认可度达到95%以上。

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20万元:

项目名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

1、项目概述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已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根据省市下发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测算依据,经过测算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需要889.3万元,其中2020年已安排700万元,2021年需要120万,2022年大约需要69.3万元。

2.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普办(办公室设在统计局)。

4、实施周期3年,即2020年至2022年。

5.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目标1: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和数据发布。目标2: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开发应用。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及数据的数据开发应用及时性均达到100%;需支付普查人员补助金额(长表及数据审核和编码)69万元,人口普查设备购置、数据审核汇总及数据的数据开发费用51万元。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数据和全面准确掌握人口生产生活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使普查对象对数据上报满意度、普查人员对普查工作的满意度、社会各界对数据的认可度均达到95%以上。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兴国县统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4.89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

是:2020年度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上级和兄弟县市来客较多,2021年相对会少些。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公务用车购置费0

第三部分 兴国县统计局2021本级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

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

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

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统计局2021年本级预算公开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