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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统计局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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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组织开展五经普前期工作

健全机构,广泛开展普查宣传。成立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机构及各乡镇区普查领导小组及机构。精心策划普查宣传方案并大力开展普查宣传,为普查顺利进行奠定群众基础。

全面清查,认真做好数据维护。组织开展全县普查单位清查试点、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县级普查机构按规定的部门责任分工,向有关部门收集单位名录和相关资料,对资料核实、补充和整理,结合本级统计单位名录库进行比对、合并,建立单位比对数据库,并生成清查底册。

配齐队伍,精心组织两员选聘。指导乡级普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对选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人员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

因地制宜,精准划分普查小区。组织各乡镇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业务培训,实地指导乡镇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精准形成普查小区地图,根据上级普查工作时序要求完成审核验收。

统筹谋划,抓实投入产出调查。科学谋划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抽样企业业务指导,确保增加值四项构成指标不重不漏,各行业增加值率显著提高。

加强指导,助力壮大经济总量。县级普查机构加强对普查有关成员单位业务指导,激励促进各类经济主体注册经营,做好“无证”转“有证”,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数量;加快准入规企业扶持培育,做好“四下”转“四上”工作,不断壮大市场主体体量;积极推进政府年内引进落地大体量企业或总部经济企业充实全县经济总量,确保第五次经济普查质量稳步提升。

加强保障,全力备战正式普查。将清查底册和普查地图导入普查员手持电子终端,住户清查,采集建筑物相关信息、填写清查表,并上传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做好查遗补漏、数据检查和分析、上报清查结果、编制好普查用单位名录库等工作。同时做好普查制度、普查手册、普查表、普查工具等普查物资的准备和个体经营户样本抽选、数据准备等,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全面准备。

二、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业务指导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持续加强GDP、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十大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监测分析,认真分析研判我县经济发展存在的苗头性、突出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有指导性、操作性意见建议。

加强企业入规业务指导。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今年全县优质企业及项目培育、入库工作。面摸清所辖行业2022年四季度注册的企业,科学谋划2023年企业月度入规,重点培养退库较多、样本质量较差、下降风险较大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零售业、住宿业等行业企业。

加强项目入库业务指导。对全县2023年准备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统计入库资料清单,从项目立项批复,合同签订,开工进场等方面提前谋划,确保项目及时、准确入库,应统尽统、不遗不漏。

加强凭据支撑业务指导。实时传达国家对项目入库和联网直报数据上报的最新动态要求,点对点对行业主管部门、样本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项目入库凭据支撑能力和数据上报质量。

三、全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赣统字 [2021]45 号)和《江西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 (2022-2024 年)实施方案》(赣统字 [2022]58 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根基,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推进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

加强县级统计部门干部管理。坚持优化制度管好人,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优化调整县级统计部门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坚持服务中心锻炼人,着力推动统计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深度与广度。坚持抓牢培训育好人,以统计学堂为主阵地,采取干部讲、专家授、实地看等多种培训方式,抓牢干部内部培训。

加强基层统计队伍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联合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的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不断充实培训内容,探索创新培训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项培训,实现全县基层统计人员统计基础业务培训全覆盖,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水平。加大基层统计队伍考核力度,以联席会议制度、基层队伍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为抓手,充分调动全县上下统计主体主观能动性,浓厚全民统计氛围,切实提升统计队伍综合素养。

加强基层统计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各乡镇、单位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相关业务规范、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保障必需的统计工作条件。选取1-2个乡镇打造全县统计工作示范点,从中总结经验成效并予以推广,进一步引领规范乡级统计工作。

加强基层统计数据资料管理。联合乡镇共同扎实做好乡村统计数据台账,充分利用乡统计人员、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全面摸清理顺全县农业发展现状,完善农业指标分乡镇、分村居、分农户数据台账,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基层基础支撑。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企业数据台账及电子台账,按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批规范化建设名单验收。

四、严格统计数据质量把控

建立健全统计业务和统计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建立乡镇、单位部门、调查对象统计业务操作规范流程严格落实统计人员岗位责任,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健全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设置统一规范的纸制台账,实施档案化管理,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填写规范、登记及时准确完整。

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制度。加强企业走访,不定期开展数据核查指导工作,及时向企业传达报表制度、指标解释等统计新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全程规范,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五、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坚持从严从实、上下联动,严肃查处造假问题,坚决刹住统计造假屡禁难绝歪风,加快推动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持续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学习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法治观念重点在统计开放日和12.4-12.8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开展集中宣传,结合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纳入党校培训课程。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整改达到预期目标。常规化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专业数据核查,对统计数据造假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坚决打击统计数据造假等统计违法行为。

健全统计造假防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机制推动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

六、配合做好全县省、市综合考核工作

发挥统计牵头作用,继续做好对接省市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考核及满意度评价工作。针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发展类定量指标围绕如何稳增量、提增速、扩人均提前统筹谋划部署,重点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科创指标(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等)、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等采用错年数据的指标监测,为县考核和指标牵头单位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提升举措和意见建议,为全县2023考核工作晋位争先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