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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兴国县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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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兴国县河道采砂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水政执法大队、河长制工作股,兴国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兴国县益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经研究,现将《2023年兴国县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国县水利局

     2023428



2023年兴国县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赣州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赣州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采砂办字〔20232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和河湖健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规范我县河道采砂和清淤疏浚管理,规范采运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以清淤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整治持续深入,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确保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整改完成

范围:全县河湖水域,特别是对所有正在运营和废弃砂场全部进行排查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砂场环保问题排查

规范砂场现场监管,排查砂场(堆场)占用河道是否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是否履行相应的环评手续,是否安装环保除尘设施;洗砂废水是否直排河道;采砂船舶产生的废油、废电池、废零件等废弃物是否有环保安全的回收处理方式。

(二)强化涉砂船舶机具管理

强化涉砂船舶机具管理,排查采砂船舶机具是否落实《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要求的集中停靠管理制度,集中停靠点是否履行相应的手续,采砂船舶是否安装gps定位,废弃采砂船舶机具是否有安全环保的回收处理方式。依法查处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舶,全面清理整治“三无”采砂船、“隐形”采砂船及涉砂机具。全面落实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按《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对运输无合法来源证明砂石的船舶(车辆)进行处罚。

(三)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水政执法大队要结合实际,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从要害处着手,把握关键发力点,因地制宜开展非法采砂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打击非法采、运、销产业链,严打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于重点、敏感水域及交界水域和重要时间节点,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形成对非法采砂的严打态势。

(四)规范清淤疏浚砂石综合利用

加强对疏浚砂石综合利用项目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借清淤疏浚之名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因河道整治、清淤疏浚、涉水工程建设而产生的河道砂石,如有综合利用需求的,必须编制砂石综合利用方案,报市水利局批复同意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责任分工

水政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健全电话举报受理机制,加强涉砂违法问题征集,要负责牵头抓好落实,加强与公安、环保、交运等相关涉砂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协作积极推进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联合整治工作格局,严厉打击惩处各类涉砂违法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行业治理、维护河湖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有关股室、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整治,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问题排查。水政执法大队要根据清理整治任务,增加巡查频次,针对全县所有砂场(含废弃砂场)进行全面摸排。要加强对“以清淤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行为排查力度。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

(三)强化协同联动。要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部门力量,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和执法打击,发现问题并立即处理,同时确保整治过程中不出现问题“增量”;非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堆放沙石,废弃砂场整治,恢复自然岸线问题必须在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整治。

(四)强化宣传引导。水政执法大队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全面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对于维护河湖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形成浓厚整治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有关股室要在4月30日前完成问题排查,并将问题台账和整治措施报水政执法大队,整治期间每日上报工作动态直到整改完成。

附件:兴国县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台账


附件:


兴国县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台账

序号

砂场名称

(在营/停采/废弃

所在河流

所在位置

xx乡镇xx村)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是否整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