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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23年第二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拟拨付补贴资金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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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1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审核,现有江西海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共66名员工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需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99000元。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797-5324868、5307003。

第二批公示表

                             

    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制作:黄弋娟

审核校准:赖厚珍

责任编辑:刘嘉伟